| 索引号 | dk_yjglj/2021-1063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1.事项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2.事项编码: 待定
3.事项类型: 其它行政权力(行政备案)
4.设定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九十四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5.实施主体: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6.受理条件: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
7.服务对象: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8.法定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10.结果名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1.结果样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参照样表)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你单位上报的:
等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 |||
12.收费标准:免费
13.收费依据:无
14.申请材料: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纸质版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应急预案文本电子文档(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应急处置卡);
(3)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须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及专家签字纸质版和电子原件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原件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15、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能现场确认的,现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报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及基础股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审查,特殊情况需要现场核查的,进行现场核查。
(3)决定:材料齐全,审查通过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6.办理流程图:(见下页)

1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18.通办范围:定点办理
19.预约办理:不支持
20.网上支付:不支持
21.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22.物流快递:无
23.办理地点:磴口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5.咨询电话:0478-4269094
26.监督电话:1394788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