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yjglj/2021-1064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证
1.事项名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证
2.事项编码:待定
3.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5.实施主体: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6.受理条件:
(1)符合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3)实行专店、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4)零售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零售场所室内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电冰箱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
(7)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要求。
7.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8.法定办结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10.结果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1.结果样本:
12.收费标准:无
13.收费依据:无
14.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1份;
(2)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自查情况说明;
(4)与合法批发单位签订的供销合同;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15.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选址、提出办理申请;
(2)审查:应急管理局到赴现场进行安全条件现场审查;
(3)培训:审查合格后对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
(4)颁证:考试合格后予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6.办理流程图:

1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18.通办范围:定点办理
19.预约办理:不支持
20.网上支付:不支持
21.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22.物流快递:无
23.办理地点:磴口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5.咨询电话:0478-4269094
26.监督电话:1394788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