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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sjj/2021-11315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4
磴口县审计局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人:庞敏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量:2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磴口县审计局出台《磴口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程序、范围、内容等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结果公告的规范化程度和审计执法的透明度。

    一是规定审计结果公告范围和内容。该《办法》明确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不予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等。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都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是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程序。该《办法》规定审计结果公告履行以下程序:首先由实施该审计项目的业务股室将公告文书材料交法制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法制审理机构起草审计结果公告稿,交办公室对涉密情况进行审查,然后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审计局局长审定签发,予以发布。内设机构及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审计结果公告。
    三是明确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擅自对外公告审计结果,或因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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