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gxj/2021-1132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一、各地、各单位部门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我县“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安徽省宿州市,广东省东莞市以及其他有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凡近14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或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我县人员,抵县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三、近14日内,凡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各地要加大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的排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西安市、绍兴市、东莞市以及重点陆路口岸往返我县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确保不留死角、管控到位。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请广大群众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出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
五、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举措。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包括3—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已完成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人群,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七、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