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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gxj/2021-1133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工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4
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工信局 发布人:牛嘉伟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量:3 字体:

 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4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磴口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在职在岗人员共计24人,其中在编20人,行政编1人,政府购岗1人,社区民生2人。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磴口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磴口县商务局牌子。

    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 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磴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磴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县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负责石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国家、自治区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商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内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规划、方案。 

  2、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转型升级。推进流通标准化,促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新业态发展。 

  3、推进城乡市场体系规划建设,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4、推进诚信兴商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5、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商品的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市场调控和应急商品的储备供应工作。商务部门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6、依法对成品油流通和特殊流通行业(拍卖、旧货市场等)进行监督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的进出口计划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 

  8、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9、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 

  11、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2、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3、完成县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磴口县东风街党政大楼501室  

  联系方式:0478-796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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