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byglz/2021-1242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巴彦高勒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关于治理飞线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民生二期、康远小区、金穗二期等多起因不当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结合创建全区文明城市相关要求,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经县创城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4日起,我县将成立由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巴镇、房管、供电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各居民小区内私拉电线充电、楼道内乱堆乱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望广大居民自觉使用集中充电桩充电,不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堆放杂物,不私拉电线。请大家及时清理并相互转告,对拒不清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