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jyj/2021-1270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关于做好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中小学:
2021年我局落实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有8个方面工作,需要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其中,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教育方面建议2件,主办1件,盯办1件;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县政协委员共提出教育方面提案10件,主办10件。今年县人大确定了13件重点建议,我局占2件;县政协确定了16件重点提案,我局占3件。为做好今年的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根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对教育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们把办理建议提案和全局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高度,努力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举一反三,注重实效,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认真研究和解决好这些建议和提案,是教育部门应尽的职责。为此,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有关股室要代表教育局负责建议提案的具体办理工作,涉及到几个股室的,由牵头股室负责调度和汇总,协办股室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有关材料。涉及到有关单位的,各分管局长和承办股室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有关股室要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要认真听取协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准确领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图,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要对代表、委员提出问题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办理的答复意见要符合法律法规、切合工作实际,决不能只限于文来文往,纸上谈兵,开空头支票,重答复,轻落实。要以协商效果为导向,积极开拓思路,可以采取面对面征求、电话协商、视察协商、调研协商、会议协商、集中协商等灵活多样的征求协商方式,使提、办双方建立共同的工作目标,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在办理过程中,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出解决的措施和时间表,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间内难已办结的,要积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并函告说明情况。已办结或未办结的建议提案都要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以便填写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单、征求代表意见表和政协提案转办单。
三、完善制度,提高效率
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全局性很强的工作,有关股室领到任务清单和建议提案后,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单、征求代表意见表、政协提案转办单及书面答复材料经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办公室。同时,在每月20日前,将未办理完成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进度报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对办理答复书面材料进行汇总、修订,经主要领导审阅、局务会议通过后,分别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上报政府办和政协提案管理平台。教育评估中心要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对于敷衍塞责、答复质量不高的要退回重新办理。
磴口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