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slj/2022-0256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磴口县水利局基本概况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级干部分工
赵晓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审计等工作。
李茂华:总支书记。协助局长负责党务、常务、人事工作;负责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人事信访、工青妇、精神文明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联系协调:市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包联:乌兰布和农场公司。
马建宏: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与监督检查。联系协调: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分管:水土保持站。包联:补隆淖镇、巴彦套海农场公司。
邓永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水政水资源工作、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联系协调:市局农牧水利水保科、水政水资源科,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市水行政执法支队,市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分管:水政水资源股。包联:沙金套海苏木、包尔盖农场公司。
赵志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灌排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负责水利改革和水权制度改革工作。联系协调:市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乌兰布和分中心。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灌排水工作站。包联:隆盛合镇、纳林套海农场公司。
何 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考察工作;负责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市局农牧水利水保科、河(湖)管理科,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分管:河湖长制工作股、人饮供水综合股。包联:巴镇、哈腾套海农场公司。
张 俊:党组成员、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黄河河道堤防养护中心。包联:渡口镇。
杜晓东: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排查工作;负责基层水利服务、水利科技和水利统计等工作。协助赵志敏副局长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包联:沙金套海苏木。
“AB岗”设置
赵晓锐同志与李茂华同志互为一组“AB岗”;
马建宏同志与邓永光同志互为一组“AB岗”;
赵志敏同志与何龙同志互为一组“AB岗”;
张俊同志与杜晓东同志互为一组“AB岗”;
互为AB岗的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同时出差或休假的,由主要领导指定其他领导代行相关职责。B岗领导在A岗领导因故不在岗无法履行分工职责时自动接替A岗领导履行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的工作,由局长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
其他工作
按照县委、纪委监委的要求,党政正职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五项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对工程建设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磴口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磴口县水利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磴口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和财务股按照《磴口县年度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磴口县水利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3.工程招投标由分管领导和各项目法人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
4.涉及财务、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按照政府、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数额较大的财务审批和物资采购要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或议事决定。
5.涉及干部人事调整、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或议事决定。
6.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除做好分管工作外,还要完成好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所有班子成员都要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矛盾纠纷、农民工工资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
二、单位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 单位职能职责
磴口县水利局是磴口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是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三是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四是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五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协调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和改造。负责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六是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旱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七是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承担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党务、纪检、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材料起草和文件收发、档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水利资金的计划、管理、使用工作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各类水利资金的计划分配与监督。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统计和水利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8128、7968126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安全事故。
联系电话:0478——7968116
人饮供水综合股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县域内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保护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负责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及单项工程的前期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知识培训,加强管理队伍及能力建设。按照权限审批人饮工程维修计划,并及时对人饮工程维修,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用水户收取水费。
联系电话:0478——7968158
河湖长制工作股
主要职责:负责磴口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考察工作。承担督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8131
水政水资源股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涉水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负责水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用水单位的水量核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市水利局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8136
(三)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磴口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的防御和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黄河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负责申请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组织水里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负责分洪区的管理运行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8122
磴口县黄河河道堤防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协助主管部门负责黄河磴口段河道、堤防的统一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黄河磴口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河道治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承担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费征管的行政辅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堤防岁修、整治、除险加固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堤防管理范围内河流、堤防、水利工程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指导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堤防绿化、环境创新、维护管理和清障工作。负责堤防管理范围内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河流、堤防险工、险段、险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设施移交工作。
联系电话:0478——4210916
磴口县水土保持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协助拟定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调查和上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治理工作。负责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落实。协助主管部门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返还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8125
磴口县排水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局管排干沟、排水建筑物的清治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排干沟建设规划,包括沟道清淤、泵站建设、维修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灌域管理单位完成县域灌溉、排水工作,完成对相关数据、资料的汇总和存档。
联系电话:0478——7968132
办公地址:磴口县贺兰管区农牧巷60号;联系电话:7968128、7968120;邮箱:dkxswj1987@126.com。
磴口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