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cjj/2022-0487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城建局 | 文 号 | 25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报送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磴商改办发〔2022〕2号)要求,特制定本部门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五、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职责任务,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和协调联系,防止单一抽查的原则,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二、抽查范围及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范围:
1、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检查);
2、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筑企业资质、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二)实施要求:
1、各职能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
2、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责任股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3、完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从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公开,并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股室自行安排。有关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做好抽查记录,首查完毕后统一归档备案。
6、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7、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小结呈报牵头检查事项的责任科室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检查报告(检查小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组织方式
检查人员在执法人员名单录入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人员组织检查。
(四) 抽查时间:
1、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2、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5月-10月。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双随机”监管记录,完成监管检查工作,并存档备案;
2、要将监督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局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3、要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思路和意见建议;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执政、廉洁执法。
附件:
1、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