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磴口县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dk_slj/2022-0683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4
磴口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水利局 发布人:刘丽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量:23 字体: 大 中 小

磴口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利局编制了《磴口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mgdk.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政府信息分类。磴口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也可以到磴口县水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磴口县贺兰管区农牧巷60号)查阅索取磴口县水利局有关信息。

(二)编排体系。

  1、磴口县水利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磴口县水利局及下属二级单位与内设股室工作职责;

3、已发布的磴口县水利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等;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磴口县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

  5、磴口县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6、磴口县水利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7、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通过下列方式获取公开信息:

1、磴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机构”栏目-“水利局”就可以看到磴口县水利局的政务公开信息。

2.通过“巴彦淖尔市水利局网”、“磴口云”、磴口电视台、广播等政务新媒体以及水利信息简报、文件及单位公告栏等其他适当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除磴口县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磴口县水利局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提交《磴口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水利局办公室领取。 

2、申请形式。向磴口县水利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的,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磴口县水利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处理。磴口县水利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磴口县水利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磴口县水利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磴口县水利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磴口县水利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磴口县水利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磴口县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磴口县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磴口县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磴口县贺兰管区农牧巷60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7968128、7968124;

传真号码:0478—4219016;

邮政编码:015200。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