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磴口县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dk_gaj/2022-0778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9
“百日行动”“双清双打”丨非法运输煤气罐 磴口警方及时“叫停”
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人:玉洋 发布时间:2022-09-09 点击量:2 字体:

“双清双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磴口公安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警动员、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打好“主动仗”,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近日,磴口县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查获一名非法运输煤气罐的违法人员张某(化姓)。

2022年8月23日,磴口县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内装满煤气罐。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时发现罐内全部装满煤气,一旦发生泄漏或事故,将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经民警询问调查,白色小型客车司机张某没有任何销售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磴口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驾驶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载煤气罐等危险物品,危险系数大,尤其是在当前高温天气情况下,极易因温度过高而引发爆炸,请广大驾驶员勿拿生命当儿戏。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