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byglz/2022-0853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高勒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磴口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
磴防指通告〔2022〕49号
当前我县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传播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保障磴口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紧急通告如下:
1.从通告发布之时起,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通过小型客运车辆、私家车等进入我县。确需进入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所有费用自理。
2.对于违反通告要求,隐瞒行程或不主动报备、不如实提供信息,强行冲卡、绕行躲卡,以及采取步行、驾驶非机动车辆进入我县的人员,按照风险区域人员管理,一律赋黄码,集中隔离7天,费用自理,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凡帮助违规返县人员隐匿信息、提供便利的,一并给予处罚。
3.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转告目前在外地工作或旅居的家人、亲属、朋友等,近期非必要不返县,确需返县的人员严格执行防疫政策,主动向社区、单位等相关部门报备。对于街坊四邻、房前屋后近期有县外人员返回、投宿的,第一时间举报;对于未报备、无正当理由借道绕行、走亲访友的人员,以及违规运营载客的网约车、出租车要从严排查,一经发现立即举报并就地落实管控措施。
4.全县“两站”、各公路疫情服务站要压实第一落地责任,严格查验“一码一卡一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重点地区来返人员要与目的地苏木镇(社区)农场公司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点对点”“手递手”闭环接回。漏管失控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5.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货运司乘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67号),认真审核报备货运车辆人员的“一码一卡一报告”,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货运车辆不得接收,对批准进入我县的货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货主落实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对漏管失管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严肃追责问责。道路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各类货运车辆不得在我县境内随意停靠。
6.商场、超市、饭店、宾馆、建筑工地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控制重点场所内人流密度,实行“限流、错峰”管理,设置“2米线”,提倡线上预约、预订服务,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疏导。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营业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的检查,对不落实上述防控措施或者落实不力的一律予以关停。
本通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