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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wtlygdj/2022-0898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7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人:陶玲玲 发布时间:2022-11-17 点击量:5 字体:


解读内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治区文物局,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统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要件”落实制度,努力做到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相关要求,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谋划好、开展好、完成好文艺创作生产、演出演播和展览展示等各项工作任务,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氛围、凝心聚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行动,加大互联网文化、营业性演出等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力度,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巡查,开展舆情动态研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4.积极推动文旅工作融合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向北开放、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挥好应有作用。持续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廊道和文化旅游带。

  5.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高度重视文化守正的重大意义,自觉担负文化守正的历史担当,打造一批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深厚、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舞台艺术作品。加强文化作品内容管理,提高文化和旅游展览展示质量,优化文化和旅游讲解服务质量,有效维护文化安全。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新时代艺术创作传播,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毫不放松抓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落实好各类设施、场所、活动等的防控措施,落实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旅游热点防疫预报机制,推动“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防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活动传播扩散。

  7.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认真梳理、广泛宣传各项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举措,让市场主体知晓、明白、会用,让政策举措可见、可感、可行,真正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政策举措,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普惠性政策落地实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二、切实抓好文艺创作生产和展示展演展播

  8.深入贯彻《乌兰牧骑条例》,持续加强乌兰牧骑政治建设、职能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施乌兰牧骑创作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乌兰牧骑经典作品复排工作。统筹推进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乌兰牧骑”建设,创新乌兰牧骑服务方式。开展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系列活动,举办第九届乌兰牧骑艺术节。

  9.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把握当代中国文艺的历史方位,聚焦反映、展现、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推出一批优秀舞台艺术,持续热情讴歌一百年来党带领人民走过的辉煌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精神谱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现实题材剧目创作力度,重点抓好舞剧《骑兵》、杂技剧《美好生活》、话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高高的兴安岭》、音乐剧《命运》、歌剧《江格尔》《双翼神马》、漫瀚剧《都贵玛》、民族交响曲《黄河》等重点剧目创作提升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好蒙古族长调、蒙古族舞蹈等文化艺术形式,筹备好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剧目的选拔和打磨提升工作。

  10.实施内蒙古文艺惠民演出工程,持续开展“草原文艺天天演”“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等系列惠民演出活动,举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区优秀剧目展演月、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蒙古剧展演、曲艺展演、器乐比赛、舞蹈比赛、全区文艺院团交流演出等重大活动,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11.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强化政策引导、激励和保障,为国有文艺院团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努力实现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提升。按照《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设定的功能定位和改革方向,指导各盟市、各院团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改革措施。

  12.健全艺术评论工作体系,搭建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平台,利用好媒体、网络、报刊杂志等全面开展艺术评论。围绕重点剧目创作、演出和各类活动,进一步加强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一剧一评”。出版《乌兰牧骑发展史》。开展全区国有院团红色题材音乐作品调研,举办“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发挥馆藏艺术档案的优势,做好艺术研究、艺术创作等服务工作。

  三、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3.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机衔接,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发挥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网络作用,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指导公共文化机构加强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推动自治区人大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

  14.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各类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继续举办内蒙古乡村村晚、全区第五届广场舞大赛、全区第五届农牧民文艺汇演、第七届西部民歌会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打造精品推荐参加全国“群星奖”决赛。开展送戏曲进乡村示范性惠民演出,评选并扶持第二批全区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

  15.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群众需求新特点,加快推进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网上展览馆项目建设。线上与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公共图书馆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和全民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春雨工程、西部阳光、圆梦工程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惠民生的全区文化志愿服务品牌,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利用我国传统和现代节日节气等时间节点,开展“传统文化月月传”“传统手工艺大课堂”等社会教育品牌活动。

  16.全面总结旅游厕所两个三年建设经验,提高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培训管理人员,继续开展2015—2020年度旅游厕所抽查整改和2022年“最美旅游厕所”评选活动,打造一批全区示范性旅游厕所。

  17.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实施“蒙古文古籍海外回归计划”和“蒙古文文献保障工程”,完成《蒙古文古籍所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出版,加强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

  四、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18.筹备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推动文物建筑维修行动计划2022年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辽上京遗址、阿尔寨石窟、居延遗址、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完成全区石窟寺保护利用规划、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推进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立法程序。启动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加强长城、石窟寺、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指导辽上京、萨拉乌苏遗址、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辽上京和祖陵、红山文化遗址群、阴山岩刻和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基础工作。

  19.深化中华文明史研究,围绕“考古中国”课题,开展黄河流域“早期聚落与社会研究”、西辽河流域先秦考古学文化研究项目,做好后城咀石城遗址、吉胡郎图匈奴墓、坝顶北魏祭祀建筑遗址考古发掘,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脉络提供考古学证明。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工作,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开展文物保护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水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施精品文物展示工程,做好精品展览巡展活动,抓好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提升工作。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和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布展工作,支持大兴安岭自然生态博物馆、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建设。提高博物馆珍贵文物保存环境达标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互联网+博物馆”行动计划。做好展览巡展活动,实施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

  21.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落实文物(长城)长制。聚焦法人违法、盗掘盗窃、火灾事故三大风险,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联合检察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活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级以上博物馆、长城重要点段、古遗址、古墓葬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文物安全防范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2.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十四五”非遗保护和传承规划》,印发《自治区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健全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启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推动非遗共享平台建设,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非遗全媒体传播计划,举办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23.完善非遗名录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做好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调查评估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调整工作。

  24.健全非遗研究体系,加强自治区非遗专家库建设,推动自治区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设立黄河流域、长城沿线地区体现中华文化基因的非遗研究课题。

  25.提升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出台《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启动自治区级黄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对黄河非遗及其孕育发展的自然、人文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推动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全面推进“非遗进社区”工作。

  六、全力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26.持续深化文旅产业政银企融资对接,继续加强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内蒙古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组织召开对接会,完善贷款融资项目库,协调和推动金融机构对文旅重大融资项目给与支持。开展2022年度贷款融资项目贴息工作,对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融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补助。

  27.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指南》《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评定标准》,做好自治区首批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命名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28.实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推动5G、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线上演播、博物馆展览展示、智慧景区打造、新场景应用、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智慧旅游、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

  29.积极培育文化新型业态,提高创意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深入推进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主题公园、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业态转型升级,引导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30.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旅游供给,继续实施惠民举措,鼓励各地制定促进消费的优惠政策,举办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增长的长效机制,做好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

  31.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文化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开展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继续完善内蒙古礼物品牌管理体系,开展第二批内蒙古礼物申报评选工作。

  七、全面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2.加强长城、黄河文化遗产与周边环境风貌、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印发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建设保护规划和黄河文化旅游、非遗、文物等专项规划,完善长城、黄河沿线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培育长城、黄河文化旅游品牌,推进长城、黄河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将乌审旗萨拉乌苏、和林格尔县土城子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纳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范畴,全力打造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33.召开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聚焦全域全季、差异化高端化发展定位,强化区域间资源共享和高水平战略合作,着力打造“四带”(蒙东草原森林、环京津冀千里草原风情、黄河几字弯、西部沙漠休闲文化旅游带)、“四圈”(呼包鄂乌、乌阿海满、乌扎霍阿、锡克乌生态文化旅游圈),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34.大力打造旅游品牌,持续推动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和库布其七星湖沙漠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通过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指导阿尔山市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35.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按照《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要求,重点推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旅游休闲街区、滑雪旅游度假地、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创建工作。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自驾旅游服务项目,重点打造4—6个重点服务区,成为自驾旅游网红新打卡地。

  36.着力推进四季旅游发展,探索扶持现有旅游景区春秋冬旅游产品开发,破解我区淡旺季旅游发展不均衡难题,延长旅游景区经营时间,提高旅游景区经营效益。将冰雪旅游培育成内蒙古旅游的新热点,以“激情迎冬奥??冰雪内蒙古”为主题,推出内蒙古冬季旅游黄金线路和特色体验,举办系列冬季旅游节庆活动和各盟市配套活动,将“冷资源”变成“热产业”。

  37.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落实落地。加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村镇建设,开展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复核,重点复核五星级接待户,推动全区乡村民宿健康快速发展。出版《内蒙古乡村旅游指南》,完成配套线上宣传平台建设。

  38.持续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按照《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鼓励具备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积极创建A级旅游景区,集中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好、知识储备好、讲解服务好、示范带头好、社会影响好的红色旅游讲解员。

  八、加大市场培育监管力度

  39.紧绷安全发展这根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制定措施、提出举措,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聚焦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防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守住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底线。

  40.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督促指导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一旦区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指南,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技能,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

  41.发挥信用监管效能,以旅游投诉为重点,用好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严厉查处一批违规违法行为,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平台在景区监管、假日值班、应急指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应对网络文化、在线旅游等市场新情况新问题。

  42.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审核及动态监测,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整治“饭圈”乱象。加快构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加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导游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和服务质量。

  43.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改善营商环境,培育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推动创建一批4A级以上旅行社,打造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和金树叶级酒店品牌、甲级旅游民宿,支持中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44.常态化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查找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盟市,并将暗访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

  45.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和执法协作机制。开展重大案件评选和优秀案卷评查、执法技能竞赛、集中业务培训,加强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46.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违规违法问题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持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旅游乱象等突出问题。持续保持“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秩序规范、平安稳定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九、拓展对外宣传合作空间

  47.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线上“欢乐春节”“美丽中国”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任务。与布加勒斯特中国文化中心合作,线上开展文化展览展示、演艺和旅游宣传等交流工作。加大《云游中国》平台宣传强度,持续推送我区对外宣传文旅资源,保持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在境外的影响力。

  48.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旅游办事处合作,推广“内蒙古宣传角”宣传模式,同步利用Facebook、Twitter、Instagram等海外宣传平台推广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展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在香港设立内蒙古旅游营销中心,适时举办港澳门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49.推动开展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验收工作,加大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宣传推广力度,指导满洲里旅游目标向国内市场转移,增强国内旅游内生动力。推进“万里茶道”国际旅游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与俄蒙地区建立宣传推广共享平台,壮大“万里茶道”联盟发展。

  50.与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战略合作,持续打造“四季好风光、亮丽内蒙古”旅游形象品牌。持续开发和巩固国内客源市场,持续巩固毗邻省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要客源市场。围绕冬季旅游、黄河旅游、长城旅游和世界遗产旅游等四个主题,加强与周边省区的交流合作。

  51.继续开展网红打卡地宣传推广工作,开展vlog短视频挑战赛等,保持网红打卡地热度。加强与同程网合作力度,丰富“内蒙古旅游旗舰店”网页内容,实施分众化、精准化定向传播。 十、持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5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抓好政治机关建设,时时处处事事对标“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创建北疆模范机关。持续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典型宣传、主题讲座,充分利用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展特色党建活动。

  5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落实《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54.履行维护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处室分类牵头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安全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文化安全、行业安全、区直系统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督导文化和旅游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

  55.提高抓落实的工作能力,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全面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强化重点督办、销号管理,切实压实工作落实的责任链、任务链,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

  56.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培养提高和招聘引进工作。根据干部选任、调任、交流有关规定要求,配齐配强文物局、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推开《内蒙古博物院政事权限清单》经验和做法,持续深化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57.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厅文旅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推进呼包鄂乌四市“一机畅游”平台建设,提高文化旅游信息化水平。继续完善“蒙速办?一网办”15个PC端特色应用信息采集更新服务。

  解读贯彻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定了《2022年县文体旅游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开展好各种群众文化活动

  以“乌兰牧骑月”活动为平台,把握重大时间节点,将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和惠农惠牧政策融入文艺作品,创作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歌舞、小品、快板等优秀文艺作品,大力推送各类主题文艺作品。组织乌兰牧骑、文化馆开展好文化演出下基层、进社区、进景区、进军营等主题演出活动;完成各级文化艺术节优秀节目展演、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主题活动及各类培训活动。

  二、培育壮大旅游项目,推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

  加强与大型企业的对接合作,加快推进纳林湖景区、阿贵沟生态旅游区、黄河风情特色小镇、黄河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包装提升圣牧有机之旅、沙漠研学旅游、大漠阴山徒步探险游、沙漠蹴鞠等旅游项目,并逐步推向市场。将内蒙古兵团博物馆、三盛公粮库旧址博物馆打造为3A级旅游景区。深度强化与周边旗县的旅游宣传合作,以区域旅游合作联盟为抓手,依托与周边城市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资源互用、宣传互推、活动互办等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措施,不断加强文化旅游深度合作。

  三、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创新发展

  开展体育品牌建设,积极创建全区全民健身示范县,继续抓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组织好全县干部职工运动会、全县农牧民运动会、乌兰布和沙漠汽车越野挑战赛、龙舟邀请赛、全国垂钓大赛、社区运动会等活动。加强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体育活动开展有序进行。抓好苏木镇农场体育网络建设,引导农牧民群众科学健身。

  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

  对县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提升改造,加快推进乌兰牧骑演艺排练大厅、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等项目,不断提高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的接待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草原书屋、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各类阵地利用率,利用公共文化场馆平台,抓好文化服务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书画摄影展、民俗文化展、戏曲展演、艺术人才培训等系列特色主题活动。筹划举办第三十届华莱士节、元宵节等各类文化活动。加强对文化站站长、农家书屋管理员、旅游企业负责人等基层文化旅游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帮助全县基层文化工作者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需要。

  五、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促进非遗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申报鸡鹿塞东墙修缮项目,争取完成汉代鸡鹿塞障城保护展示项目工程,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保护,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监管与保护巡查。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讲解员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将“全鱼宴”申报为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举办好2022年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暨干部职工书画摄影展及非遗进校园等活动。以磴口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为内容元素,结合手工剪纸、非遗烙画、芦苇画、沙画、岩画、葫芦雕刻、银饰等本土民俗手工技艺,开发制作集艺术性和创意性的旅游文创纪念品。

  六、加大文化旅游推广力度,树立文化旅游新形象

  深度挖掘自身旅游资源优势,陆续推出新产品与新线路,聚焦亲子游、研学游、美丽乡村游市场,深度加工磴口县黄河湿地景观研学游、磴口县沙漠生态研学游、磴口县历史文化研学游、“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磴口县红色文化游、圣牧全程有机之旅、“天赋河套 食在磴口”生态休闲民俗游六条精品旅游线路。引导和协助景区开发特色推广营销,设计时尚、美食、文化、印象派等主题旅游活动,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输出高质量、趣品味、易传播的图文、视频、互动话题等多样化的活动内容,进一步推广本地文化旅游资源。

  七、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持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风险处置,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做好日常监管和关键节点的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做好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公众聚集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安全无事故。做好星级饭店申报推介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抓好涉旅企业旅游统计数据按时、高质量报送工作。坚持在执法中渗透教育,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理念,采取明查与暗访、日查与巡查、抽查与互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八、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助力队伍能力提升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中心组学习及“三会一课”等各项活动,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出实效,实现以党建工作带业务工作、带队伍的目标,抓好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办好业务大讲堂,组织好干部职工每周一的理论学习,开展好研讨、理论测试工作,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区、全市组织各类文体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好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等激励措施,切实调动干部职工队伍的创造力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文化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九、发挥部门优势,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立足文旅广部门资源优势,完善组织保障体系,认真谋划重点任务,全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同时,按照全县总体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全面深化改革、综治、信访维稳、精神文明、依法治县、保密、创卫、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双责、一岗多责的要求,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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