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wtlygdj/2022-0942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磴口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磴防指通告〔2022〕52号)文件精神,磴口县文化执法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我县指挥部通告发送到各文化经营场所。
2022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文化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核酸采集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凡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进行测温、扫码、查验等工作,如果发现有未履行上述查验职责或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查的场所,我局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有效预防疫情输入扩散,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