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byglz/2022-1040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高勒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0 |
参军报国!巴彦淖尔青年应征入伍政策来了
致全市适龄应征
青年朋友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自古英雄多壮志,驰骋沙场建功勋。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在给南开大学投笔从戎莘莘学子的回信中,他勉励青年学生要淬炼成钢、报效祖国。领袖的号召为广大青年指明了爱我中华、保卫祖国的远大革命志向。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或许你有更多更美的追求和渴望,但不要忘记报名应征、接受挑选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投身军营,体现的是保家卫国、效命疆场的担当,彰显的是赤诚奉献、甘洒热血的爱国情怀。选择了军营,也就选择了与祖国一起心跳、与军队共同成长。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习主席亲自擘画并亲力推动强国强军伟业,把大国军队建成强国军队,亟需豪杰、呼唤英才,天地广阔、大有可为。这对有志青年而言,是放飞梦想极佳的人生际遇,是建功立业极好的时代舞台。军营是一所大学校、是一个大熔炉,入伍能实现灵魂再“补钙”、本事再“升级”、血性再“淬火”、品德再“提纯”。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应征,到绿色军营里绽放火红青春,到大学校大熔炉锻造成钢、建功立业,成为巴彦淖尔人的骄傲!
一、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含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其中,大学毕业生,以及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中取得毕业证书及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项条件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
女兵: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直招军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应征青年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我区招收专业分布情况),未婚,24周岁以内,每年下半年征集1次。
(二)身体条件
身 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 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需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 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 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 他: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未尽体检指标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准。
(三)应征入伍地选择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二、应征入伍程序
征集新兵一般要经过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审批定兵、新兵交接和运输等程序。应征青年参军,要按照规定参加兵役登记(女青年除外)和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信息进行兵役登记后应征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根据负责征集的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参加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各项条件合格的,按照审批定兵办法进行择优定兵,由负责征集的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报名时间:下半年男兵应征报名通道已开启,8月10日截止;直招军士报名通道已开启,8月1日截止。女兵应征报名自7月1日起,8月10日截止。
三、优抚优待政策
(一)军人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1.按照《军队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暂行规定》,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及军人配偶享受军队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扣除起付线及完全自费部分,门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
2.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
3.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入读军队幼儿园免保教费,入读地方幼儿园部队予以补助。
4.军人、军人家属享受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以及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军人和随同出行的家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优先购票、优先乘车(船、机)等服务。
5.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成长成才
1.应征入伍的高等院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依据学生本人申请,办理复学或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大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上半年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以下统称“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可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正常进行学年注册,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按规定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自治区内普通专升本专业,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专升本专业,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被省级招生办录取的)选取军士后,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时,其学制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以本科毕业生为例,义务兵2年服满后,加学制4年,相当于服役6年,直接晋升为中士(学制时间不计入军龄)。与同批本科毕业被招录的直招军士相比,在选取军士后,军衔一致、军龄一致。因此不论是当义务兵,还是被直接招录为军士,无论从经济待遇还是发展前途,都是基本一致的。
6.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后可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经3至4年军校学习成为军官或军士;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生入伍后可参加大学生提干考试,经半年军校培训后直接成为军官。
(三)经济待遇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全日制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以本科为例,4年学费最多可补偿4.8万元。(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也实行学费减免)。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役期间,每年按照不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4万左右),发放两次。到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计发。
3.退役补助金。退役后部队发放退役补助金1万元左右,地方政府发放退役补助金9万元左右。
4.服役期间津贴。2年可拿到2.4万元左右。
5.大学生士兵服两年义务兵役共可获得22万元左右(包含学费补偿),其他义务兵服两年义务兵役共可获得17.2万元左右。以上所述经济优待标准(除学费补偿外),以应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为准,各地优待标准有差异。
(四)就业优待
1.政府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可获得相关学历或资格证书,同时可得到就业指导;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2.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
3.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相关招录招聘;退役后2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手续,可参加自治区各级就业指导(人才服务)机构或原就读高校举办的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推送、就业指导等服务。
4.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四、全市征兵咨询热线:
临河区人民武装部0478-8652127
五原县人民武装部0478-8652130
磴口县人民武装部0478-8652140
杭锦后旗人民武装部0478-8652155
乌拉特前旗人民武装部0478-8652163
乌拉特中旗人民武装部0478-8652170
乌拉特后旗人民武装部0478-8652180
转载来源: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