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byglz/2022-1088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高勒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关于将巴彦高勒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案由:城郊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是黄河河道治理的重要环节,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提出的要求,我镇结合地域实际和工作实际,实施了巴彦高勒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已投资310万元建成日处理150立方米污水处理一座,污水处理厂覆盖城关村、旧地村、南粮台村3个村。铺设污水管道20公里,其中:旧地村、南粮台村管网13公里,城关村管网7公里。同时,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同“厕所革命”有效衔接,我镇投资32.6万元购置3立方吸粪车2台,日均处理生活污水70吨左右。截至目前,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已初见成效。但由于运行污水处理厂专业性要求高,我镇旧地村污水处理厂聘请第三方内蒙古绿拓环保公司运行,年运行费用18万元,2019年至2022年我镇已支付运行费用54万元,因我镇财力薄弱,现已无力承担后续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污水处理厂运行面临停滞风险。
建议:县财政奖污水处理厂年运行费用1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巴镇旧地村污水处理厂后续能持续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