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tjj/2022-1119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
磴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90196人。
二、常住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7091人相比,减少26895人,减少22.97%。
三、户别人口
1、全县共有家庭户[3]40977户,集体户1336户,家庭户人口为87029人,集体户人口为31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3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1004人,占89.8%;蒙古族人口为4764人,占5.28%;回族人口为3758人,占4.166%;,其他少数民族21个,人口为670人,占0.7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5314人,减少23.8%;蒙古族人口减少98人,减少2.02%;回族人口减少1497人,减少28.48%;其他少数民族增加3个,人口增加了14人,增长2.1%。
五、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6253人,占51.28%;女性人口为43943人,占48.7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5.65相比下降0.39。
六、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27人,占9.90 %;15-59岁人口为59366人,占65.8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903人,占24.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038人,占16.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6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32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320人增加为137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313人减少为1516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338人减少为 384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2582人减少为20313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9.2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6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5]由7.91%上升为8.21%,上升0.3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6]情况。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城乡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639人,占56.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557人,占43.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476人,乡村人口减少2470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11.3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32160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4491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276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7.8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自治区普查反馈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6]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