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磴口县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dk_tjj/2022-1120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15
2022年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发布单位:统计局 发布人: 张梦媛 发布时间:2022-12-15 点击量:23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上半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046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74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5365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4727亿元,增长2.3%。

一、农业生产有序推进??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

上半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3%。春播生产顺利完成,主要作物长势良好;畜禽存栏稳定增加,畜牧业生产态势平稳。上半年,全区猪存栏598.4万头,同比增长2.8%;牛存栏803.1万头,增长12.1%;羊存栏6539.2万只,下降3.3%。从产量看,猪牛羊禽四肉产量92.2万吨,同比下降1.8%;禽蛋产量29.6万吨,增长1.0%;牛奶产量248.0万吨,增长10.1%。

二、工业生产稳中加快??企业利润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4%。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8.1%,民营企业增长11.8%。从新旧动能转换看,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4%,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9.7%,均快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从产品产量看,新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单晶硅产量同比增长25.6%,稀土磁性材料增长34.6%,风力发电机组增长58.9%。从企业效益看,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537.9亿元,同比增长33.1%;实现利润总额1879.8亿元,增长67.0%。

三、服务业发展持续恢复??重点行业增势较好

上半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其中,批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5.8%,金融业增加值增长3.8%。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在10个行业门类中,6个门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3.9%。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3.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2.8%,制造业投资增长59.9%,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5%,降幅较前5个月收窄4.7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5.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2.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4.8%。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5.1%,占比达57.9%,是稳投资的主力军。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69.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1倍,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1.5%。民生投入持续增加,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8.6%,其中教育投资增长9.1%,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24.8%。

五、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销售良好

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85.2亿元,同比下降0.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下降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下降0.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0.8%,餐饮收入下降9.2%。基本生活类消费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6.4%,日用品类增长13.7%,中西药品类增长9.6%。

六、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稳定??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

上半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4.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25.1%;6月份分别上涨15.1%和18.6%,涨幅比上月回落3.6个和2.5个百分点。

七、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缩小

上半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7元,同比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41元,增长4.8%;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78元,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比值2.99,较上年同期缩小0.05。

总体来看,上半年在稳增长政策的力度和强度不断加大以及各项举措有效实施下,全区经济呈现恢复向好的势头。但也要看到,在内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内疫情频发散发的背景下,经济持续恢复基础不稳固。下阶段,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年初以来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一以贯之,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行业分类标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4)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统计范围: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调查方式: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5)商品房销售额: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9)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for Industrial Products,简称PPI)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产品的购进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

(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1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