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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nmykjj/2021-0263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业科技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04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农牧业科技局 发布人:党海霞 发布时间:2021-11-04 点击量:38 字体: 大 中 小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是磴口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磴口县委员会党委政府等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自治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磴口县党委、政府和上级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农牧业及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    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科技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管理工作。

3、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4、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

5、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

6、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负责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9、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10、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磴口县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和上级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8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6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实有224人(行政人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72人)、离退休329人,遗属23人,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其他人员6人。

(二)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磴口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磴口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磴口县种子管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磴口县农业原种繁殖场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磴口县水产管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磴口县磴口县华莱士瓜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磴口县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磴口县农机监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磴口县农牧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2

磴口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3

磴口县家畜改良工作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4

磴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5

磴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6

磴口县农牧业广播电视学校磴口分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7

磴口县设施农业办公室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442.55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5.5367万元,增长16.2%,增加主要是由于磴口县科技局与磴口县农牧业局合并为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原磴口县科技局和原磴口县农牧业局人员全部转入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另有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并入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系统中。

支出预算2442.55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5.5367万元,增长16.2%,增加主要是由于磴口县科技局与磴口县农牧业局合并为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原磴口县科技局和原磴口县农牧业局人员全部转入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另有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并入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系统中。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442.5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42.555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442.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9553万元,占比98%;项目支出40.6万元,占比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工资、动物基础防疫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42.55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2.5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1768.59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34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工资、动物基础防疫。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40.75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6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项目内工资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20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财政匹配部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5万元,增长8.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5 万元,下降23.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3.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增长7.7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9.5 %。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自与科技局合并以来工作任务量增加,相对应公务接待次数也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7.5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7万元,下降31.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7.5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7万元,下降31.36%。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本单位严格控制执法公务用车使用,严格实行执法公务用车出车派车登记制度,另一方面我单位通过车改将一般公务用车交回机关事务局公车平台统一调配使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867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后减少公务费收入和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磴口县农牧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云        联系电话:0478-426980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目  录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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