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wtlygdj/2022-1216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2 |
机关督查考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由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股室配合,组成3-5人的考评组。
二、依据。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行事历以及局务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县委、政府等党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落实完成情况。
三、方法。采取随机抽查、季查、半年查、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要求。(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督查考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督查考评工作,并且要按月、按季、半年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局督查考评组汇报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等;(2)各分管领导和监督考评组要及时将督查考评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为局主要领导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3)建立健全督查考评登记档案,做到事事有结果,责任到人;(4)实行督查考评与半年、年终考核挂钩的激励运行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快捷、高效、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5)督查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