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dkz/2023-0374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渡口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政策解读】搞懂用水权改革,戳这里!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联合印发了
《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
想要弄清搞懂用水权改革
这期科普不能错过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
什么是用水权?
水权=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
我国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明晰水权主要是明晰水资源的使用权,也就是用水权。
实践中,用水权包括哪几种类型?
区域水权
取用水户的取水权
灌溉用水户水权
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
用水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
谁来交易,如何交易?
1
区域水权交易
对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可以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开展交易。
区域水权交易可采取公开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2
取水权交易
取用水户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以有偿转让节约下来的取水权。
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3
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灌溉用水户有转让用水权意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进行回购,在保障区域内农业合理用水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重新配置或交易。
灌溉用水户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交易,交易信息应汇集到水权交易平台,也可通过村内公告栏、水管站、灌区管理单位等发布供求信息,自主开展交易。
用水权改革总体目标是
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
围绕这一目标
《指导意见》详细部署了
用水权改革的四大主要内容
1
初始分配
初始分配的对象
区域政府、取用水户、灌溉用水户、公共供水管网内的主要用水户。
初始分配的水体
跨界江河流域、当地地表水、地下水、调水工程的调水、公共供水管网的水,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及其修建管理水库中的水。
初始分配的凭证
区域水权:明确批复的水量分配方案、下达的用水指标、调水工程相关批复文件规定的受水区可用水量。
取水权:取水许可证可用于明晰取水权。
管网内用水户水权:地方可发放用水权属凭证。
2
市场化交易
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形式
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用水权交易之前或正式协议的签署,需要进行备案方可完成交易。
交易的方式
区域水权和取水权交易,可采取公开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灌溉用水户水权,可通过政府回购或自主交易的方式。
交易的组织
区域水权和取水权交易,均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通常是小额、零散的,通过平台亦可自主交易。
交易的措施
创新水权交易措施,鼓励用水权持有者与金融机构协同合作,通过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创新用水权的金融资产属性。
3
交易平台与全国统一的
用水权交易市场
建立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4
监督管理
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强化用水权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