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zwfwj/2023-0662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一)负责县委、县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起草全县政务服务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苏木镇、农场、县直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五)指导县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八)负责磴口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