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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nmykjj/2023-0728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和科技局 文  号 磴政办发〔2023〕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01
磴口县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人:李瑞 发布时间:2023-11-01 点击量:4 字体: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磴口县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我县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我县群众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使用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着力解决制约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完善我县生猪(牛羊)生产稳定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养殖积极性,推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提高生态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二)使用原则。结合全县优势产业,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生猪(牛羊)产业发展和推行生态养殖,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设单位按照1:1的方式进行补贴,每个建设单位具体补贴资金不超过该建设内容总投资的50%。

二、奖励资金建设内容、标准及分配

项目主要支持肉牛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污粪处理、饲草料库及青贮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

(一)发展肉牛产业计划安排180万元。

1.新(改)建牛舍建设。封闭式牛舍建设补贴170元/平方米,半封闭式牛舍建设补贴150元/平方米,简易牛舍建设补贴100元/平方米。

封闭式牛舍建设标准:牛舍内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墙体使用砖混+复合彩钢板结构建设,墙体高不低于3米,其中砖混墙体不低于1米,砖混结构向上使用复合彩钢板和窗户混合建筑,补贴面积按实际建设面积进行测算;半封闭式牛舍建设标准:使用砖混结构建筑,前墙不低于1米,后墙不低于2米,脊高不低于3米,彩钢顶棚,补贴面积按实际建设面积进行测算;简易牛舍建设标准:饲喂通道使用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四周使用钢管立柱,彩钢顶棚,补贴面积以地面硬化面积进行测算。

2.青贮窖和青贮平台建设。青贮窖建设补贴90元/立方米,青贮平台建设补贴70元/平方米。

青贮窖建设标准:地面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墙体为砖混或混凝土结构;青贮平台建设标准:地面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

3.粪污暂存设施建设。粪污暂存池建设补贴90元/平方米。

粪污暂存池建设标准:地面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三面墙高不低于0.8米,补贴面积以地面硬化面积进行测算。

4.饲草料库建设。饲料库建设补贴170元/平方米,草棚建设补贴90元/平方米。

饲料库建设标准:地面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墙体采用砖混结构或砖混和彩钢结构,墙体高不低于3米、顶棚为彩钢结构,补贴面积按实际建设面积进行测算;草棚建设标准:地面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四周立柱及彩钢顶棚,补贴面积以地面硬化面积进行测算。

(二)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计划安排58万元。

主要用于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疫苗。

(三)以上两项资金安排,可根据实施情况调剂使用。

三、项目实施

(一)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实施

肉牛产业发展项目由磴口县畜牧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

1、建设单位。全县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肉牛存栏不低于50头)进行申报,建设内容已经享受过项目补贴的,不得重复安排建设资金。

2、申报程序。采用“先报先审、审满为止”的申报制度,即建设主体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向各苏木镇、农场公司提出申请,5月1日前由各苏木镇、农场公司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汇总报县农牧和科技局,5月1日至5月15日农牧和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审核,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内容,核定项目资金,核定通过进行公示。未能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放入项目储备库,今后有类似项目优先考虑。

3、公示。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单位在本苏木镇、农场或当地主要媒体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实施。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组织建设单位实施项目。

5、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建设单位的每个建设内容进行逐一验收。

6、公示及拨付补助资金。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在本苏木镇、农场将补贴对象名称、地址、建设内容和补贴资金等基本信息公示或选择当地主要媒体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公示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

7、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4月~2023年11月。

(二)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

2023年度动物所需疫苗由磴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采购,用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磴口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陶奋山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俐坪    财政局局长

高义文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成   员:白  芸    财政局副局长

呼格吉乐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魏  震    巴彦高勒镇政府工作负责人

赵兵元    渡口镇镇长

陈  红    补隆淖镇镇长

柳培富    隆盛合镇镇长

吴彦杰    沙金套海苏木苏木达

魏俊杰    农垦乌兰布和农场公司党委书记

高学文    农垦巴彦套海农场公司党委书记

刘  刚    农垦哈腾套海农场公司党委书记

刘  勇    农垦包尔盖农场公司党委书记

何立新    农垦纳林套海农场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义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白芸、呼格吉乐同志兼任。

工作成员:  

樊  峰    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马永平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建军    农牧和科技局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王  婷    农牧和科技局畜牧股股长

朱德志    农牧和科技局兽医股股长

项目由磴口县畜牧工作站统一管理,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大奖励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扶持生猪(牛羊)生产的各项政策,宣传国家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和补贴方式,做到奖励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内容进行,并做好验收工作。

(四)加强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细则,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即项目建设单位完工后,经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形式发放补贴资金,建设单位要建立资金台帐。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工程合同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实施的程序、手续和建设标准进行档案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切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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