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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sfj/2023-0764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磴司字〔2023〕4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9
关于印发《磴口县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三年行动(2023-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李晅 发布时间:2023-06-29 点击量:4 字体:

苏木镇

现将《磴口县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三年行(2023-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磴口县司法局

2023年628


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明白人”培育

工作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普法依法治理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结合磴口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为磴口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共培育55“法律明白人”,覆盖5个苏木镇、47个嘎查村,为推动基层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部分地区“法律明白人”群众知晓率不高、培训面不广、服务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各苏木镇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总结“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验成效,规范执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突出抓好遴选培育、使用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保障等关键环节,持续扩大“法律明白人”工作质效,推动形成“建管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年,全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可根据嘎查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三、“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个人修养;

4.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

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

7.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

四、“法律明白人”的遴选

各苏木镇要面向村(居)民广泛宣传“法律明白人”遴选条件、主要职责和管理要求,组织群众对照标准积极自荐和推荐,形成大家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态势。

(一)选拔程序

各苏木镇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嘎查村(社区)“两委”推荐,确定“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初选对象在嘎查村(社区)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后,将名单报送至苏木乡镇(社区)司法所。经苏木镇(社区)司法所初审核实,苏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任前培训、上岗考核等程序,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证书和徽章规范样式由司法部统一规定),并报司法局备案。

(二)选拔对象

“法律明白人”应优先从以下人员中遴选:嘎查村(社区)干部、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

(三)命名公示

“法律明白人”所在嘎查村(社区)应当在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宣传栏等公共场所,公布“法律明白人”的照片、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依托微信群、网格联络群等推送公示内容,并将“法律明白人”服务联系卡发放到每个村组、每个网格、每户家庭,提升“法律明白人”群众知晓率,确保“法律明白人"真正为群众所知、为群众所选、为群众所信。

五、“法律明白人”的培训

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八五”普法讲师团等资源对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任前培训和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培训活动。

(一) 培训内容

1.法律政策知识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

(3)民法典;

(4)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疫情防控、生态文明、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应急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药及种子安全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条例、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乡村基层常用法律法规;

(5)党的涉农政策。

2.法治实践能力

重点培养法治宣传教育能力、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能力、公共法律服务引导能力、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3.道德品格教育

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家风家训学习,教育引导“法律明白人”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

(二)培训方式

各地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培训方式,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

(1)网络教学。依托全国智慧普法统一平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网络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在线咨询等服务;

(2)现场教学。组织“法律明白人”参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基地,观看法治文艺演出等,提升法治素养;

(3)以案学法。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观看现场庭审、参加行政执法检查、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提高“法律明白人”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和用法能力。

(4)法治实践观摩。组织“法律明白人”现场观摩人民调解、法院庭审、村民议事等,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六、“法律明白人”的职责

(一)引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苏木镇要充分利“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明白人”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深入宣传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宣传法治磴口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发展成就,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活动,紧扣身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不断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法律明白人”挖掘整理嘎查村(社区)特色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法治元素,联动“法治乌兰牧骑”和普法志愿者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利用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德法讲堂等阵地载体,参与组织法治文化展示、表演等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引导基层群众感受法治、认同法治、践行法治。

(二)支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各苏木镇要着眼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帮助“法律明白人”建立与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对接机制,畅通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联系渠道。引导“法律明白人”协助嘎查村(社区)开展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巩固脱贫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配合做好法治需求收集、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等日常工作,为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明白人”融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苏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嘎查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法律明白人”模范遵守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发挥崇德尚法的表率作用,带领家庭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制定法治家规家训,带动身边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法律明白人”的管理

(一)规范日常管理。司法局要建立“法律明白人”档案,加强档案台账管理。苏木乡镇(社区)司法所要加强与嘎查村(社区)“两委”的衔接,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并予以记录归档顺利完成首批培育的“法律明白人”的徽章和证书的发放。

(二)强化评价激励。各苏木镇要建立“法律明白人”的考核评价制度,将“遵纪守法、业务学习、尽职尽责”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苏木镇对“法律明白人”进行适当补助。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干部,聘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及文明户、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通过名单共享、信息增信等方式,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结果由苏木镇(社区)司法所报苏木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三)实行动态清退。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动态管理,法律明白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认真履职,经提醒仍不改正和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情形之一的,由嘎查村(社区)“两委”向苏木镇(社区)司法所提出清退意见,经苏木镇(社区)党委、政府审核后,由司法局及时予以清退,注销证书、收回徽章,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被清退的“法律明白人”,应当及时从所在嘎查村(社区)公告的“法律明白人”名单中删除。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充分认识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苏木镇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并纳入普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联动。司法局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业务督促指导,制定工作计划、优化师资力量、落实培训任务,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实践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相关司法、执法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同时,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训、交流等活动,举办“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颁发仪式,扩大“法律明白人”的社会影响。

(三)健全保障机制。苏木镇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普法大讲堂、农家书屋等阵地,建立法律图书柜(角),及时更新书籍,为“法律明白人”查阅法律条文提供便利。依托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基层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点)等资源,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行职责等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苏木镇要认真总结“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要充分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广泛宣传培育工作进展动态,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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