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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sfj/2023-0825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2
磴口县司法局2023年1-10月工作动态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李晅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量:7 字体:

(一)积极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印发《磴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体系,持续推动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自觉。

2、强化组织保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调整了磴口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3、强化示范引领,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按照自治区和巴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安排,我县在2025年前实现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创建目标。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后,5月12日磴口县召开了专项会议,明确了创建目标、路线及时间。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专项工作组。印发了《磴口县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及《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责任分工表》。(2)加强舆论宣传。在法治磴口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学法用法专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为示范创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3)强化工作督查。对5个乡镇、19个县直单位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并依据督查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

4、依法全面履职,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展了“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通过“蒙企通”平台,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截至目前,磴口县依法治县办共收到巴彦淖尔市依法治市办转办“蒙企通”平台反映问题6件,已结案3件,办结3件,现待自治区回访。

(二)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普法实效。

1、多元化普法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线上依托北疆普法、内蒙古法制报、正北方网,法治磴口、法治巴彦淖尔、磴口云、微磴口等多个“两微一端”新媒体账号,打造磴口一体化普法联盟,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线下依托法治乌兰牧骑,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月周日节点,坚持让普法宣传走进机关、社区、学校、乡村、军营、单位,通过悬挂横幅、知识问答、摆放展板、法治专题、法治文艺汇演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25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发放印有法治元素的削皮器、手提带、拉杆笔、围裙、扇子等7500余个,播放民法典、宪法等公益宣传片,展出展板120余块,推动民法典、宪法等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加强分层分类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县办、司法局四部门联合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法治巴彦淖尔学法用法平台,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现已注册并学习900余人。组织部、司法局联合举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法治副校长不学期深入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余场次,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加强对嘎查村(居)民的普法宣传,完善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依托司法所,开展线上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和学习。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全力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4)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特点,不定期的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讲、释法咨询等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截至到现在,共开展宪法、民法典、家庭暴力、“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政策宣传月、助残日等法律知识宣讲25场次。

3、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巴彦淖淖尔市“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磴口县“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考核指标,并下发至全县各单位,组织各单位填报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八五”普法考核指标41项。由县委督察室抽调相关人员深入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督查工作。

(三)积极有效开展法制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监督,严守主体人员源头管理。

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及资格认证考试工作,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身份,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清理和注销,做好单位账号与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账号的信息关联及相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印发《关于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完成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报名审核把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37个,委托执法机构7个,行政执法人员551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7名,办理行政执法及监督证件476个,新增执法考试人员57个。

2、坚持常态化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转发《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本部门的“三项制度”自查,积极开展“三项制度”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2)持续推进落实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执行工作。各执法单位对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都能坚持执行立案、审查、执行并重的管理体系,所有案件使用处罚裁量幅度合理,法定理由充分,处罚依据适用正确,执法中没有发现应罚不罚或“罚不依法”的现象。(3)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各执法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予以纠正,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例如市场监督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经营者容错纠错的空间。

3、坚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开展县乡共同承担事项清单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6个领域221项具体事项全部完成法制审核,下一步将配合编办等部门继续编制清单。(2)健全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年培训计划,围绕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通过线上和线下灵活培训方式,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线下邀请市内专业人员和单位业务骨干授课,采取会议集中授课与课后自学相结合,让学员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线上依托“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和“法治教育网”开展网络培训,完成规定课时,让学员利用工作间隙、私人空间等碎片化时间进行错时学习,提高学习的自主和灵活性。截至目前,2023年共开展涉及“行政三法”及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行政执法智能终端“法务通”使用等方面的执法业务培训4次。(3)根据自治区下发的《行政执法情况调研工作方案》,配合做好苏木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审各执法机构的的委托清单和委托协议,严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持证情况。目前,我县共有县级行政部门综合执法机构8个,乡镇综合执法局5个,县级执法机构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编人员为330人,实际在执法岗位280人。

4、坚持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法治体检”,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推动各执法部门移动执法终端“法务通”的培训和在线办案,实现高效率使用。据平台显示,截至2023年5月,全县录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93件(含重大处罚10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21件,普通程序172件。(2)抽取2022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覆盖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采取县直部门自查和实地评查相结合等方式评查,2023年共自查行政执法处罚案卷284件,其中普通程序165件,简易程序11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件(已通过重大行政处罚电子备案),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5件,优秀案卷1件,合格案卷23件,不合格案卷1件,针对评查出来的案卷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5、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司法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构建了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创建试点,组织我县五个司法所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牌子,各司法所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名(兼职),有序开展监督指导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四)推动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

1、以“研”赋能完善培训机制。每季度举行全县行政复议业务研讨会,邀请法律和业内专家开展“面对面”专题研讨,破解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活动开展以来思想政治教育 8次,业务学习4次,廉政警示教育3次,廉政党课3次,其他教育活动3次;通过集中培训、审理技能培训、典型案例交流等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共计2次。

2、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能力。2023年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8件,正在审理4件,审结案件中,决定撤销并重作1件,确认违法1件,决定终止2件,决定维持3件,调解结案1件,纠错率为63%。行政复议后应诉案件1件,已开庭审理1件。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在全县5个苏木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推动开展苏木镇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工作。

3、以法治思维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来,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方式与行政执法机构沟通,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主动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的案件数量今年3件,占比33%。

(五)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

1、“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情况。我县共有5个苏木镇均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截至目前,“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204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57件,调解成功756件,纠纷涉及金额375.01万元,形成卷宗338件,口头案件419件。

2、“两所联动”工作情况。与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与派出所联合化解纠纷18件。

3、“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情况。创新我县提出的“三所一庭一中心”优化为“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运行机制,由苏木镇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之间协作配合、各负其责。截止目前,共开展联动工作16次。

4、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法庭情况。与县法院联合印发了《磴口县诉前调解工作细则》和《诉前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诉前调解”机制,按照当事人意愿,对能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化解纠纷。目前,诉前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调解成功12起诉前调纠纷。

(六)强化法律援助举措,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1、坚持“人民至上”服务理念,畅通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精准帮扶,简化特殊群体受援案件的审批流程,做到当日接待、当日审查,当日受理、当日指派,让特殊群体“零跑路”实现服务“零距离”,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上门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惠民便民。

2、坚持多形式多方式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为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立足法律援助工作职责,针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婚姻家庭、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运用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法律讲堂等形式帮助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3、坚持高标准抓实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量。为全面客观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回访、统一归档“四统一”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截至目前,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8件,民事诉讼案件84件,办结92件。咨询800余人次,代写文书121件,受援人数达1000余人。

(七)抓好律师律所管理,强化政治引领。

1、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县有48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现有申请通过可以执业的公职律师8名。截至目前,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3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0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26件;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16件。

2、全面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加强统筹、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配强壮大队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县已设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36个、苏木镇5个、嘎查村47个、社区6个。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了100%。

3、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立足我县民营经济的实际需求,组织动员我县律师事务所与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加强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七进”活动,助力法治民企建设,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我县民营经济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全县共3家律师事务所、30名专职律师。今年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415件、行政案件28件。咨询469件和代书法律文书241件。

(八)深化公证便民利民改革,增加群众获得感。

1、“开门”解难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通过在办证大厅、到嘎查村等地,以解读法律、“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宣传,让群众获取更多公证法律知识。

2、假期不打烊。为方便群众灵活安排个人时间办理公证业务,在节假日及下班时间,为情况特殊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解决其实际困难,切实解决群众工作日不便办理公证业务的难点问题。

3、办证提速度。对证明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力争做到当日出证。特殊公证事项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进行优先办理,符合出证条件当时出证,减少当事人等待或往返公证处的时间。截至目前,办理当日出证公证90余件。

4、服务出新招。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及特殊群体公证服务需求,对涉企、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关系民生服务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对部分年老、残疾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2023年以来,公证处为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150余人次,为高龄老年人办理遗嘱人5次,为聋哑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6人次,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事项5次,为老年人、残疾人减免收费7件,合计金额约8000余元。

5、公证进基层。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积极“把脉”乡村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法律需求,县公证处结合自身职能,发挥公证机构的职能优势,在沙金司法所、隆盛合司法所、补隆淖司法所、渡口司法所挂牌设立公证便民联络点,将公证服务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公证便民利企的“最后一公里”。5月以来,公证处接待各联络点群众电话咨询20余人次。

6、拥军畅通道。将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公证服务理念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践行公证为民的理念。启动快速出证机制,优先咨询、优先办证,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加快办事流程,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及时出具公证书。2023年8月25日,磴口县公证处为现役军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1件。工作人员为其开通绿色通道,采用“零接触”模式,为其提供优质快捷公证法律服务。

7、为企业发展护航。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涉企案件中向企业宣传公证知识,运用公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避影响企业稳定发展的不利因素。确保满足企业法律需求,并吸纳积极建议,优化程序、运用好政务平台共享信息核实企业信息,实现对受理企业公证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出证”。2023年磴口县公证处共办理涉企公证事项9件。其中,6月份,在办理磴口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向磴口县人民医院捐赠救护车一辆的捐赠协议公证中,当事人通过电话咨询,利用微信提交材料,公证处畅通“最多跑一次”办理通道,及时受理、出证,公证费用全免,为企业做好公证公益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磴口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0件。

(九)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1、坚持矫情分析到位。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时,司法所都会根据其本人实际情况制定矫正方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2、坚持信息化监管到位。利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开展日签到、定位管理,核实社区矫正对象实时位置和实时动态,严防脱管漏管。

3、坚持隐患排查到位。依托矫正小组对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对重点人群实现全覆盖管控。

4、坚持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实干担当。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职责奠定了基础。积极参加自治区社区矫正电子签章培训,对智能化一体平台中,社区矫正及政法委业务协同数据工作进行深度学习。

截止目前,共接收入矫社区矫正对象62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6人,目前在册43人(其中:缓刑4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给予警告处分6人次,训诫处分10人次,共开展调查评估77人次。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对象。

(十)创新开展教育帮扶,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

1、完善信息底数清。按照“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的要求,分别建立安置帮教对象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规范建立档案及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县共有315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其中矫正解除179人,监狱释放136人。衔接率达到100%。

2、衔接帮教安其身。根据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及监所寄发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及时处理预安置人员核查和预释放人员衔接信息,并提前与监狱、看守所、民政等部门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沟通协调,做好“点对点”衔接接送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因脱管漏管而再次走入歧途。

3、排查走访知其踪。定期走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现实表现考察。在走访时充分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思想波动、交友往来、存在困难等方面的情况,并填写《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情况登记表》,经被走访人核实签名后留存。截至目前,对11名家庭贫困的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走访帮扶。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1、认真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认识,继续加强系统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项业务系统应用深入推进,加强与司法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的工作衔接,为视频会议做好设备准备、网络连接等各项工作,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年视频会议中的正常使用。

2、突出信息宣传重点。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将党务政务信息及网络信息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司法所,确保每个股(室)、司法所每月完成信息报送数量,做到及时宣传、及时报送。

截至目前,向各类报刊、杂志、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报各类工作信息175篇,其中被自治区各类媒体采纳91篇,被盟市级媒体采纳34篇,县级各类平台发布50余篇,连续半年居全县排行第一。

(十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教育党员、警示干部、凝聚全局工作;目前工开展讲廉政党课2次、警示教育2次、廉政知识测试2次,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开展政治谈话1次、廉政谈话1次,切实做到了政治谈话有效果,廉政谈话全覆盖。每月组织召开支委会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学习计划、主题党日活动等,使全局党建工作抓得紧、支部有活力、活动有内容、党员有干劲。

2、规范组织生活,强化政治功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不断的学习,全局形成了领导有素质、干部有能力、工作有创新的良好氛围。共开展集中学习20次,邀请县党校讲师开展集中宣讲3次,理论测试3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支委会9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专题研讨11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

3、发挥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活动。积极主动与贺兰社区对接,按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人员技能特长进行了报到,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深入儒林府附近平房区每周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咨询活动。目前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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