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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nmykjj/2021-0035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业科技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17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机构概况
发布单位:农牧业科技局 发布人:党海霞 发布时间:2021-09-17 点击量:36 字体: 大 中 小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于 2019年3月22日挂牌成立,由原磴口县农牧业局和原磴口县科技局合并而成。

    一、机构设置

    农牧和科技局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种植业股、畜牧业股、计划财务股、兽医股、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管理股、农田建设及发展规划股、农村牧区产业发展股、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股、水产渔政股、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政策法规改革股。

二级单位10个: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工作站、水产服务中心、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绿色产业发展中心、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莱士瓜研究所、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二、机构编制情况

  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24人,其中,公务员9人,行政非公务员7人,行政工勤编制8人。 

  所属二级单位编制144人,其中参公编制14人,事业编制130人。

    三、工作职责

    (一)落实并推进“三农三牧”和科技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落实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

    (五)负责大宗农商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上报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落实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

  (十四)指导农牧和科技、农村牧区人才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和科技对外合作工作。

    (十六)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

    (十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农机方针、政策、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开展农机化服务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牧区建设。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职责分工。 

  与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完成县委、政府和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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