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fszsj/2023-09396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防沙治沙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及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巴彦淖尔市林草局关于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委、政府决定,2023年春季造林组织动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领导,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协调副主任、防沙治沙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沙治沙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要按照划分的造林任务开展义务植树,2023年春季造林计划分批次组织全县各级林长、干部职工、城乡居民、护林员草管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重点围绕重点通道、集镇村屯、产业园区、防护林等区域开展全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主要工作和职责分工
1.以重点通道绿化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对沙巴线、隆盛合镇至杭锦后旗双庙镇通道、110国道、一团至三团油路等重点通道进行义务植树造林。
2.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为引领,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由各苏木镇、农场牵头,积极组织辖区内乡村社各级干部职工、党员、妇女、青年等群体,全面对现代农业园区、集镇村屯、各级通道、四旁植树、庭院经济等开展造林绿化。
三、进度安排
整个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造林突击阶段。2023年4月12日至4月22日,各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要按照造林技术要求,完成各责任段的苗木栽植、打头修枝、涂白封顶等工作。
第二阶段:林木抚育阶段。2023年4月15日至7月,由牵头单位负责督促辖区责任主体根据苗木需水情况,及时开展苗木浇水、覆土等抚育工作。
本次义务植树未安排的单位另行通知安排。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政府各包联苏木镇的领导负责所包联苏木镇农场的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督促等工作;各义务植树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造林绿化各项任务。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履行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造林等工作。
2、科学造林,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实施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局及相关部门要配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各单位要全力以赴,保证造林质量,确保所承担的造林任务圆满完成。
3、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各苏木镇、农场等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开展造林绿化相关矛盾的调解协调、林木抚育管护等工作。防沙治沙局要提前做好各类苗木的储备、供应等工作,苗木到位后要及时联系各镇、农场,做到苗木随供随栽,尽量缩短苗木假植时间。
4、加强管护、确保成活。各苏木镇农场要加强造林绿化的浇水抚育等管护工作,做到“造一片成一片”,确保造林成活率。秋季由防沙治沙局会同苏木镇农场等单位共同进行造林成活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政府统一支付苗木款、验收不合格的由苏木镇农场(村嘎查、分场)支付苗木款。
5、强化监督,明确奖惩。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出工情况以及各苏木镇农场林木栽植、抚育管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县委、政府将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和验收结果,对任务完成好的责任区和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责任区和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
6.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发动宣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意识,营造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春季造林及义务植树乔木栽植技术要求
2、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造林分配表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