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fszsj/2023-0940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防沙治沙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到首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县建总账、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及有林单位列分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林草、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牧、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能源、电力、核电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整治、可燃物洽理等治理成果,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分类施策,强化统筹协调。统筹安排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草原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精准治理。运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林牧区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四)直面问题隐患,强化治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国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楠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尉海云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应联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赵卫东 磴口县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
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苏 晓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股股长
何 瑞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防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中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瑞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公安局赵卫东、县应急管理苏晓、县防沙治沙局何瑞组成。
四、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以苏木镇、农场公司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2023年4月28日一12月15日。
五、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各地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合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重要目标的行政地理位置、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路、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合账。
1.国家公园、跨县地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等。
2.可能受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双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3.林牧区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天文观测合站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森防指及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地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合账。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牧、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合账。各地各部门及企业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 “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各地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磴口县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筑牢全民思想防线。各地要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及有林单位确定一名专项行动联系人,加入专项行动工作群,行动开展期间,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及有林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及有林单位专项行动联系人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区各相关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合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