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fszsj/2023-0941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防沙治沙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现将《磴口县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随文呈上,请审阅。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2023年3月 1日
磴口县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实施方案
2023年磴口县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全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区域绿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一体协同推进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以及耕地“非农化”等有关精神,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森林乡镇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国管渠沟绿化、经济林、庭院林果等工作,努力将磴口县打造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展示窗口。加快推进全县村屯、公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绿化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林、节水造林、合理密度的原则。
(二)坚持乡村绿化美化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乡土树种优先的原则。
(五)坚持防护效益和景观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明确主体与落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原则。
(八)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385亩,其中:公路绿化长度10公里,绿化面积90亩;村屯绿化19个,绿化面积95亩;城镇周边绿化1个200亩。
四、重点区域绿化建设范围、任务、内容及责任主体
(一)公路绿化
建设范围:全县围绕重点通道进行绿化。
建设任务:补隆镇110国道东侧约6公里提标绿化,栽植小胡杨等0.4万株;隆盛合镇至旧沙金油路4公里提标绿化,栽植小胡杨、垂柳、新疆杨等0.4万株。
建设标准:公路单侧最少栽植两行各类乔木,株行距为3米×2米。
建设内容:根据不同的立地类型选择不同的造林树种,主要栽植垂柳、新疆杨、小胡杨等树种。
责任主体:由公路所在各苏木镇政府及农场统一负责实施。
(二)村屯绿化
建设范围: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生态、景观、效益相结合,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绿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充分挖掘村庄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特别是通过水旁、路旁、村旁、宅旁为主的“四旁”植树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全面推进全县乡村振兴绿化美化,增加乡村村庄绿量。。
建设任务:计划完成19个村屯绿化,绿化面积95亩。
建设标准:重点打造巴镇北滩村、补隆淖镇夹道村、隆盛合镇新地村等为主的19个示范村绿化美化,建成由庭院绿化、环村林带和2公里范围内农田防护林组成的村庄防护林景观。精品示范村按照“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要求,做到“增绿”与“添彩”并举,形成“村外森林化、村内园林化、街巷林萌化、庭院花果化”景观效果。农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形成“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乡村田野绿化美化画卷。
建设内容:积极探索生态园林型村庄、果树经济型村庄、生态防护型村庄建设模式,实现人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绿化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主要栽植各类经济林、金叶榆、榆树、山桃、胡杨、垂柳、香花槐、杨树、红柳、花灌木、枸杞、山杏、沙枣等.
责任主体:村屯绿化由各苏木镇政府及农场统一负责实施。
(四)城镇周边绿县城巴彦高勒镇周边绿化
建设范围:巴彦高勒镇。
建设任务:要大力实施林业强镇战略,并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增加绿化面积、加强林木管护等一系列措施,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村庄绿化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基本实现“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村庄绿化美化格局。
建设标准:围绕巴彦高勒镇,重点打造奈伦湖周边、防沙林林业管护中心道路绿化景观。做到“增绿”与“添彩”并举,形成枝叶相交、林荫夹道、路转景变的绿色长廊。
建设内容:提质提效提标绿化200亩。
责任主体: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磴口县防沙林林业管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建设期限
(一)造林整地
2023年3月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造林地块整地工作。
(二)造林绿化
2023年4月底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造林任务。
(三)补植补造
2023年11月对补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六、建设标准
(一)整地标准
乔木整地标准:根据苗木大小进行挖坑整地,规格为长×宽×深为50厘米×50厘米×50厘米。对个别土质不符合造林条件的地段换土换沙。
灌木整地标准:采用边整地边造林的方式,人工挖坑时将表土和心土分开。规格:长×宽×深为30厘米×30厘米×30厘米。
(二)栽植标准
乔木造林规格:(2-3)米×(2-5)米。灌木林造林规格:(1-3)米×(1-5)米。栽植前先灌足底水,待水渗下后将表土回填,将苗木扶正使根系舒展立直于坑中央、回填表土,埋心土至坑的上沿10厘米左右时,踩实、提苗、浇水,最后覆土,上覆心土至根茎以上3厘米左右踩实。
乔木浇足定苗水后每月浇水2次,全年浇水(包括冬水)7-10次水;灌木浇足定苗水后视天气情况适时浇水保苗,全年至少浇水5次。
(三)苗木标准
苗木选择高质量、无病虫害无损伤的优质苗木,并经过检疫部门检验检疫,具备“两证一签”。
使用高质量高标准、无病虫害无损伤的优质苗木,其中新疆杨、小胡杨、垂柳、旱柳等大杆乔木苗选择三年生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苗木;沙枣选择一年生苗;金叶榆苗高80-200厘米、嫁接两年以上,树形良好;经济林苗地径2.5厘米;针叶树苗高1.0-2.0米左右不同树高、树形良好的苗木;杜梨选择地径大于2厘米,苗高大于50厘米的苗木。灌木使用无病虫害无损伤的2级以上苗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由磴口县重点区域绿化领导小组专项推进,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具体负责联络推进,把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的重任,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把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明确造林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把造林绿化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到具体地块、具体负责人,各苏木镇政府为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的重任,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实地调查,科学设计。所有绿化工程必须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原则,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绿化方案或作业设计,旗县城镇绿化要与磴口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创建园林城市绿化标准相衔接。
(三)归口管理,全力推进。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公路绿化由交通局、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屯、城镇绿化由各苏木镇政府、农场负责实施,农牧业部门负责完成农防林建设。各工业园区绿化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水利部门负责绿化灌溉的协调,保障生态用水。林草部门、园林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841号)、《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任务及森林乡镇、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巴林草字[2023]15号的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县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示范县和森林乡镇创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0万元,用于购买苗木、栽植、浇水抚育、整地、打井,实施情况材料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都要建立档案,实行专款专用。
(五)科学造林,保证质量。坚持“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等建设原则,严格按照重点区域绿化的标准和设计的技术要求施工。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包成活包管护3年以上,确保绿化质量。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对完成绿化责任目标好的部门单位将给予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绿化责任目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