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byglz/2023-0988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高勒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巴彦高勒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隶属磴口县人民政府,全镇共有6个社区居委会,6个嘎查村,29个社。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
3、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组织,改善农业发展的环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5、负责全镇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制订并组织实施全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
6、负责制订全镇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7、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和镇属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负责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全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指导群团工作。
10、负责全镇的人事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征兵、优抚、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12、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