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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k_sfj/2023-1010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6
磴口县司法局基本概况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李晅 发布时间:2023-12-06 点击量:5 字体:

     一、机关简介

  磴口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5月,占地面积2485㎡,机构性质行政,属政府组成部门。

  2016年9月,经县委批准,成立了磴口县司法局党组,党组成员6名。设党支部1个,支委成员5名,支部设党小组2个,现有党员36名。

  现有编制42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2个,占编27个,事业编制10个,占编10个。

现有在岗人员46人(包括局领导班子4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11人,48号工勤1人,政府购买3人,劳务服务人员3人,大学生见习2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贺有才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尹军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贺有才同志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财务、审计、人事、工程建设、保密、信访、统战、工会、妇联、团委、关心下一代、老干、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法制和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股、行政复议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

  伊拉特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贺有才同志负责人民调解(综合调解委员会)、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基层法律服务、督查督办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基层司法所。

  董毅馨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贺有才同志负责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营商环境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

  孟冀华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贺有才同志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公证工作。分管公证处。

  王海霞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办公室工作。

  刘小娟 四级调研员:协助贺有才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李  建 三级调研员:协 助贺有才同志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分管科技信息化股。

  每位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保密、深化改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绩效考核等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局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实行AB角的局领导一方请假、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工作。具体“AB角工作制”分工如下:

  贺有才、尹军才互为AB角;

  伊拉特、孟冀华互为AB角;

  董毅馨、刘小娟互为AB角;

  王海霞、李  建互为AB角。

    三、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2、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法律专家库、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规划、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股室

  我局现有内设股室9个:

  办公室(科技信息化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设备的建设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负责人:王海霞;联系方式:0478-7969800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负责人:祁爱霞;联系方式:0478-7969805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李艳;联系方式:0478-7969806

  法制股: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负责人:魏兆碧;联系方式:0478-7969813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法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周贇;联系方式:0478-7969808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静;联系方式:0478-7969810

  律师工作股: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坤;联系方式:0478-7969817

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县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工作职能。

负责人:康敏;联系方式:0478-7969805

行政复议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负责人:吕晓慧;联系方式:0478-7969816

  下派5个基层司法所:

  巴彦高勒司法所

  所长:李子豪;联系方式:0478-7969809

  补隆淖司法所

  所长:谢莺;联系方式:18047858508

  隆盛合司法所

  所长:郭永强;联系方式:13847895419

  渡口司法所

  所长:徐明;联系方式:13947891108

  沙金套海司法所

  所长:苏雅拉图;联系方式:18047858499

  下设2个事业单位:

  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王静;联系方式:0478-7969810

  磴口县公证处

  负责人:王彦;联系方式:0478-7969812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北路路西磴口县司法局30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7969800 

  负责人:磴口县司法局局长 贺有才


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隶属县司法局,是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个,现有工作人员1人,法律援助律师4人。

    二、主要职能

  根据《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五定”方案》,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监督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可根据需要办理的其它法律援助服务事项。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

  获得法律援助需具备的条件:1、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援助的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行政诉讼案件;8、涉及虐待、遗弃和家庭暴力的案件;9、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未成年人继承案件;11、刑事案件;12、残疾人、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13、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案件;14、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造成损失请求赔偿的案件;15、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侵权案件;16、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案件;17、涉及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的案件;18、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的案件。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点:巴镇东风街北司法行政大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12时,下午3时-6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7969810

  负 人:王静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公证处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位于磴口县城西,东风大街北,人民路西,在磴口县司法行政综合大楼内办公,是隶属于磴口县司法局的二级独立法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一楼公证办公大厅建筑面积118平米,三楼有22平米办公室和28平米档案室各一间。磴口县公证处现有在职人员1人。目前有工作人员7名,包括执业公证员4名(其中三级公证员1名,四级公证员2名),辅助人员3名。公证处办理的证据保全、证人证言、现场监督、合同等公证事项在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3月磴口县公证处开通法信云“零接触”模块,实现了申请人在异地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公证办理程序,进一步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便民利企。

    二、主要职责

  1.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开展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3.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4.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5.协助开展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6.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镇人民北路路西司法行政综合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0478-7969812  0478-7969811

  负 人: 王彦

磴口县巴镇司法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巴彦高勒镇司法所成立于2006年,是磴口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无编制1人,政府购买岗1人。全镇下辖5个行政村,1个嘎查,6个社区。司法所办公面积125平方米,统一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社区矫正谈话室、档案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统一,完成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所务分工

  长:李子豪  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

  副所长:张建军  协助所长负责司法所日常所有工作。

助理员:王    协助所长完成所里档案资料管理及报表报送等日常工作。

助理员:薛    协助所长完成所里档案资料管理及报表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巴镇司法所负责管理辖区内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教育监管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每年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有针对性的排查等方式,就地消除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巴镇东风街北司法行政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12时,下午3时-6时

  联系电话:0478-7969809

  负 人:李子豪

磴口县渡口司法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司法局渡口司法所成立于2007年1月份,司法所综合性办公用房12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接待室、谈话室、调解室、档案室、宿舍。渡口司法所是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地方事业编制1人,地方行政编制2人,临聘1人。

    二、所务分工

  所  长:徐   明  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

助理员:康丹凤  协助所长完成所里档案资料管理及报表报送等日常工作。

助理员:刘  陶  协助所长完成所里档案资料管理及报表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渡口镇政府大门往东第三个门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947891108

  责 人:徐明

磴口县补隆淖司法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补隆淖司法所成立于2007年1月份,司法所综合性办公用房18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群众接待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谈话室、宿舍等功能区域。补隆淖司法所是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人、政府买岗1人、聘用人员1人。

    二、所务分工

  长:谢莺  主持司法所各项工作。

副所长:董永伟  协助所长负责司法所日常所有工作

  助理员:梁馨予  协助所长开展司法所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补隆淖司法所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内容。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磴口县补隆淖镇人民政府后院内北侧平房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18047858508

  负 人:谢莺    

磴口县隆盛合司法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司法局隆盛合司法所成立于2007年1月份,司法所综合性办公用房115.7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接待室、谈话室、调解室、档案室、宿舍。隆盛合司法所是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人,地方行政编制1人。

    二、所务分工

  所  长:郭永强  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

  助理员:杜  仁  协助所长负责司法所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郭永强  电话:13847895419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政府大楼一楼11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847895419

  责 人:郭永强

磴口县沙金套海司法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司法局沙金套海司法所成立于2007年1月份,司法所综合性办公用房12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接待室、谈话室、调解室、档案室、宿舍。沙金套海司法所是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司法局在苏木的派出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人,政府购买岗1人。

    二、所务分工

  所  长:苏雅拉图  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

助理员:贾  勇    协助所长负责司法所日常所有工作。

        洛旭升   协助所长负责司法所日常所有工作。

    三、主要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苏木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苏木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巴音毛道嘎查小管井沙金套海苏木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047858499

  责 人:苏雅拉图

 

 

 

                               磴口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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