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cjj/2021-0385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城建局 | 文 号 | 88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住建领域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做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住建领域实施意见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助推乡村振兴。
住建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强力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完成了一苏木四镇五农场的总体规划,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特色小镇隆盛合镇、巴彦高勒镇、纳林套海农场的建设。
二、做好农牧区垃圾治理工作
(1)积极推进农牧区垃圾分类措施,持续实施农牧区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案,使我县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在80%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0]653号)及《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市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巴发改环资发[2020]522号)。
(3)认真排查农牧区非正规垃圾点。
(4)加大农牧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投入。
(5)2021年我局向自治区申请农牧区垃圾处理项目资金473万元,计划在沙金套海苏木、包尔盖农场、巴彦套海农场建设四座垃圾低温矿化闪蒸处理器,购买30铲车9台配套2020年已建成的五座垃圾低温矿化闪蒸处理器及2021年新建的四座垃圾低温矿化闪蒸处理器。
三、积极开展农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农牧区危房改造工作
(1)住建局成立了农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于2021年6月底将全县农牧区房屋全部排查完,并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整改维修。
(2)将全县农牧区房屋纳入国家危房改造动态监测系统,要求各苏木、镇、农场对农场房屋每年进行两次动态监测。
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提升宜居环境
(1)加快推进2020年巴镇、渡口镇、补隆淖镇、纳林套海农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全县农牧区共有污水处理厂五座。
(2)增加有污水处理厂的苏木、镇、农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
五、改善农牧区饮水系统
(1)2021年我局对巴镇、渡口镇、补隆淖镇、乌兰布和农场给水主管网实施改造,新建给水管道总长69.082千米,总投资9519.3万元,解决了巴镇、渡口镇、补隆淖镇、乌兰布和农场生活用水问题。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