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cjj/2021-0386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城建局 | 文 号 | 117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为优化住建系统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手续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代办范围
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全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
二、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帮办代办制度。帮办服务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由局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三、代办分工
每一个代办服务项目都要组建由我局工作人员为代办员、项目主体单位人员为联络员的代办服务队伍,实行全流程代办服务。
(一)局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等;
2、负责制定代办方案、服务手册、制度等;
3、负责组织全程代办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联合踏验、项目联席会议等;
5、其他代办相关工作。
(二)代办员职责:
1、协助项目单位准备相关审批资料和提交相关窗口办理;
2、对代办项目的审批过程全程跟踪,及时向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反馈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或项目进展情况,做好与各环节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络工作;
3、建立项目代办档案,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记录项目进展情况、手续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
4、审批环节必须有项目单位人员至到场的,应及时联系派人到场。
5、完成其他代办相关工作。
(三)联络员职责:
1、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代办员;
2、负责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与代办员共同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整理及网上申报等工作;
3、根据行政审批部门(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4、审批环节必须有项目单位人员到场的,应及时联系派人到场;
5、负责及时交纳各类规费;
6、根据需要完成代办员提出的其他合理合法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项目代办服务实行归口受理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明确1名专职代办服务联络员,确保代办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公开办事流程,提高本部门工作透明度,对全程代办事项实行对点对点的“保姆式”服务,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分解交办、全程指导、跟踪督促、了解审批状态协调开展审批服务, 确保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二)建立审批代办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联合会审会办制度(附件1),政务服务中心为联审会议召集人,有关部门为承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联审会议仍不能解决的,报请县政府解决,涉及市级以上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协办。
(三)建立三级协调机制。一般情况下的代办服务由项目代办服务机构协调、跟踪服务,代办服务机构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启动联合会审会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联审不能解决的,及时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四)建立监督机制。项目代办服务要按照“一个机构对外,全程跟踪服务”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规范代办服务行为,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要严格保密,不得无故拖延,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吃拿卡要、 冷硬推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监督机关的监督,要认真落实代办责任。
附:1、重大项目联合会审会办制度
2、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申请表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