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fpb/2021-0043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磴口县扶贫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磴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现将2020年度磴口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磴口县扶贫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之年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和针对性。2020年磴口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脱贫攻坚相关信息47条,在磴口扶贫微信公众号发布脱贫攻坚信息240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一)加强组织领导。磴口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根据办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共同配合抓具体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条例》《意见》《实施细则》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业务知识,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干什么、怎么干。
(二)多种形式公开规范性文件。一是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开栏、制作公开牌、网上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开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及时公示公开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同时指导各苏木镇、农场按要求公示公告,督促各苏木镇、农场和嘎查村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一律按要求公示公告。二是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编制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1700余本,《国家普查资料汇编》300余本,指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扶贫政策,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出台《磴口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磴口县关于建立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及《磴口县整改完善产业扶贫帮扶措施和联贫带贫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
(三)狠抓制度落实。一是健全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凡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规范程序。对现有政务公开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在政策性文件签发程序中OA上设置“是否公开”选项,同步进行审签。及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同步录入磴口县政府门户网站。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认定关口前移,在审核初稿时一并确定公开属性。指定专人负责,严把政治关、数据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我县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三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全方位展现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公报、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体现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五)广泛开展宣传,推动信息平台建设。用好新媒体。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扶贫民生政策和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报道。政务微信平台《微磴口》发布脱贫攻坚相关信息400条,政府网站47条,抖音发布脱贫攻坚信息5条;在磴口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共计170余期;在区、市、县电视台新闻联播共播发脱贫攻坚新闻57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20年度我办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未发现应公开的信息未公开,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020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开时效性和专业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需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提高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一是继续狠抓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二是推进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三是加强业务和技术培训,稳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和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磴口县扶贫办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