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XSTHJJ/2021-0049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磴环审表[20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磴环审表[2021]8号 签发人:王晓东
关于对《内蒙古恒念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矿物油、废旧蓄电池收集、储存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恒念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恒念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矿物油、废旧蓄电池收集、储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现场核查、审议研究后,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磴口县工业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为:106°59'6",北纬40°19'41"。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80m2,利用该公司厂区内预留闲置厂房。项目新建废旧电池储存区、废矿物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办公区及辅助设施。
根据《内蒙古恒念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矿物油、废旧蓄电池收集、储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意见,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配套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使所排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产生扬尘的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苫盖,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防渗化粪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场填埋。
2、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酸雾吸收塔的中和废水,经PE吨桶收集后用于事故状态下废电池贮存区配套集液池中废电解液的中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磴口县中涵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破损废旧电池电解液挥发的硫酸雾气体通过集气罩连接管道从塔底进气口进入碱液喷淋型酸雾净化塔,硫酸雾需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储罐区设置60m?双层储油罐3个,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储罐区废气经集气管微负压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非甲烷总烃需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厂界无组织废气需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并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磴口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