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gaj/2021-0509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案 由: 关于加强老年人群体预防和识
别经济诈骗意识若干建议的提案
提 案 人: 李慧
联系地址: 磴口县旅游局宣传股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8604782392
电子邮箱:
附议提案人:
是否同意公开: 可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建议转公安局、巴镇、市场监督管理
局办理
内 容: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发布:2010年磴口县常住人口为117091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229人,约占总人口的7%,65周岁及以上人口5502人,约占总人口的5%。近年来,随着学生异地就学、农村土地流转、年轻人外出打工潮的掀起和人均寿命的提升,未来磴口老龄化速度会以较高的斜率上升。
随着老年群体的壮大,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也层出不穷。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的“老妈乐”“蒙歌金瑞龙”“虚假数字货币”“保健讲座诈骗”“超低价套路旅游”……不仅给大批老年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和身心健康压力,也给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增加了巨大压力。为此,针对老年人的精神生理特征、主要家庭结构及社会基础保障水平,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家庭、社区、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反诈骗预防机制。
老年人群体由于身体和智力水平的生理性下降和信息接收渠道的单一,难以识别五花八门的诈骗信息。首先,子女等家庭成员应该多与老年家庭成员沟通交流,尤其要掌握老人的资金流动情况,同时多讲解最新的各种骗局案例;再次,建议社区建立老年人群体数据档案库,定期电话随访或者家访,及时了解情况和信息传达,同时公布社区防诈骗咨询电话,方便老年人咨询;建议民政部门和电信部门建立合作,不定期将防诈骗宣传短信息推送到老年人的手机。
二、“老有所为,老有所得”,形成关爱老年人的家庭和社会氛围。
老年人群体由于退休或者身体素质的下降,不能再从事社会工作,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空虚和自我价值的否定,很容易被骗子以“低投资 高回报”等虚假承诺忽悠,或者以“吃保健品可以避免生病住院,避免给子女造成负担”为幌子,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首先,在家庭生活中,子女多关心老人的心理活动,安排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或者在身体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给老人报名老年大学等公益性特长爱好班,以增强老年人的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提升自我价值和认同感。
三、针对老年群体的身心特点,制作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
老年人对于网络传播模式的接受程度往往低于传统的视听形象宣传模式。民政部门、社区等可联合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定期到社区组织公益讲座,专门普及预防诈骗的简单实用的方法和知识。宣传部门联合文艺社团,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相声、情景剧等,通过文艺作品揭露各类骗局,同时鼓励老年人群体加入到防骗公益文艺作品的编排和表演,以本群体“传 帮 带”的形式扩大宣传影响。
四、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势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品、虚假金融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同时开通专门的老年人维权通道,最大程度降低假冒伪劣保健品和虚假金融产品等对老年群体造成的经济损害。
关于政协巴彦淖尔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编号2021028的答复函
今年以来,磴口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反诈宣传部署要求,加大反诈宣传和打击治理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形成全民反诈、全民治理的工作格局。一是结合“抓防范、控发案、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反诈宣传“五进”活动,全民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针对老年人群体,通过入户走访社区、家庭、银行等形式,面对面、点对点宣讲防范诈骗常识。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110宣传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富源广场举办防范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民警走上街头以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形式重点对老年人群体进行集中宣传。三是以案说法宣讲反诈。在办理“老妈乐”、“金瑞龙”等涉众型经济案件时通过发布《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揭发诈骗事实,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远离诈骗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防范诈骗集中宣传活动5次,印制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制作显示屏宣传内容3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治安微信群发布转发防范诈骗内容1000余条。
磴口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