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jtj/2021-0511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磴口县交通运输局基本概况
磴口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于1988年,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团结路5号,办公总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一、领导班子分工
彭义荣(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办公室电话:0478-4212826
赵耕(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和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财务、宣传教育、意识形态、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精准扶贫、政风行风、“三务公开”、扫黑除恶、综合执法改革、水路工程管理。分管办公室(党办)、财务股、地方海事处、工青妇工作。
办公室电话:0478-4231506
闫俊田(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系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治理、防火防汛反恐、应急管理以及法规建设、普法维稳、信访及社会矛盾调处、放管服工作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安监股、农村公路试验中心、质监股、法规股、公路段。
办公室电话:0478-4231504
石岩(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派驻隆盛合镇海子沿村第一书记):负责计划统计、项目前期、重点工程调度、公路水路工程建设、交通脱贫攻坚、行政审批、交通投融资、债务管理、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收费公路管理、交通战备和分管领域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业务股、规划股、路政大队,联系运管所、各运输行业。
办公室电话:0478-4231500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相关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办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4.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许可工作。指导城市公交车辆管理。指导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等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6.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7.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8.监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9.开展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10.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勘察设计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负责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渔港水域安全监管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舰艇安全监管由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苏木镇、农场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农场参照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负责人:彭义荣
办公地点:磴口县巴镇团结路5号
办公电话:0478-4212826
所辖镇名称: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公开、机关党建等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培训教育、工资社保、年度考核、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系统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收费公路债券发行、项目资金筹措及计划分配建议工作;承担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机关经费年度预决算编制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本级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级政府性债务统计、填报和风险防化解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拟制国防交通建设规划、计划,会同军队有关部门对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组织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重大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与实施。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 波
办公电话:0478-4231501
(二)法规宣教股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指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人员管理、基层站所建设、双随机检查和执法评议等工作;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和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李 娜
办公电话:0478-4231507
(三)业务股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杈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承办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负责人:魏宇堂
办公电话:0478-4233111
(四)质量安全监督股
拟订全县交通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监测中心的建立和资质监管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从设计到施工的全程监督管理;承担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监测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整理工作。
负责人:王海龙(派驻巴音乌拉嘎查第一书记)、韩海宽(派驻渡口永胜村第一书记)
办公电话:0478-4231953
(五)运输服务股(地方海事处)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制庋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请事项的办理;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
负责人:牛 龙
办公电话:0478-4231509
四、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磴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建制)
1.班子分工
高 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派驻渡口镇城东村第一书记):主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联系电话:0478-4212168
牛 龙(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大队日常事务和人事、财务、宣传教育、普法、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反恐、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务公开”、法规建设、信访、海事执法中队、路政执法中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中队、综合办公室等工作。
2.主要职责
磴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公路路政、水路运输、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磴口县区域内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超限运输车辆、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平面交叉道口、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埋设管道、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
2.承担磴口县区域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航道及有关航道设施、船员管理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
3.承担磴口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
4.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佩秋
(二)路政执法中队。承担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超限运输车辆、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平面交叉道口、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埋设管道、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人:田涛元
(三)、海事执法中队。承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航道及有关航道设施、船员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人:牛龙
(四)、公路质量监督执法中队。承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人:李波
二、磴口县公路养护中心(磴口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供养护保障;协助拟定全县公路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县内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方案,组织、指导对县道和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检查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
4.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县道重要乡道中大修和水毁塌方工程紧急处理和协调工作。
5.坚持公路巡查制度协助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开展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养护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无事故。
6.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落实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检查考核记录档案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机制,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安全生产台账、统计、报表准确及时。
7.负责与养护企业对接,签订年度养护及临时抢修和修补协议,加强对养护公司的考核。
8.完成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魏宇堂
三、磴口县交通运输综合保障中心(磴口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机关党建等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
2.会同军队有关部门对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组织执行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3.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
4.承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工作。
5.执行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6.执行水路运输相关制度,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公共汽车等工作。
7.完成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方克杰
五、磴口县交通运输局派驻纪检组
组 长:董毅馨(磴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白 杰
办公电话:0478-4231508
磴口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