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k_cjj/2021-0523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城建局 | 文 号 | 200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磴口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查自纠
报告
市住建局:
2021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整体现状,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全县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共整治老旧住宅小区13个、4.57万平方米,涉及住户433户,改造住宅楼17幢,共完成投资约673.88万元,惠及居民480户。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量核对、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
近年来,从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做到基础类配套设施应改尽改,排水、供热、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道路硬化、绿化、照明设施、围墙、停车位等全部拆旧换新。通过改造,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管网等配套设施得到维护更新,新增了停车位、开辟了公共活动空间,城市形象品质也得到了很大改善,经入户调查,90%以上的住户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表示满意,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与此同时,我局及时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以便随时掌握自身工作的不足,现将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情况
1、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主体责任已落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各自部门职责并狠抓落实。
2、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完成情况:2月20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了磴口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相关制度。
3、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会议部署情况。
完成情况: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推进新部署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程各项进展情况。
4、常态化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查检查情况。
完成情况:由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情况
1、改造小区现状摸排确认及改造需求调查情况。
完成情况:由建设单位配合巴镇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
2、发动居民全过程积极参与改造情况。
完成情况:由县房产中心牵头,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参与改造过程以及改造后的管理工作。
3、居民同意改造情况。
完成情况:针对居民对改造内容有争议的老旧小区,必须在征求90%以上居民意见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三、建立项目推进机制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完成情况:从政府批文、发改立项等前期手续到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程序、工程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量核对、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改造方案确定情况。
完成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结合我县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磴口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精准实策。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完成情况:由磴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督计划,并根据计划监督施工全过程。
5、中央和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完成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按照合同约定拨付。
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完成情况:2019年、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2021年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量核对、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完成情况:2019年、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料全部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
四、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线和设施产权情况。
完成情况:管线和设施完成改造后,产权交由管线单位管理。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运营维护情况。
完成情况:将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和相邻小区联通后引导物业公司进驻。
3、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情况。
完成情况: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后,引导物业公司进入后收取。
五、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资金投入情况。
完成情况:工程款、三方服务费等前期费用从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情况。
存在的问题:居民直接出资意愿不强,资金筹集困难。
整改措施: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支持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创造条件引入社会资本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线专营单位、社会力量出资参与改造情况。
完成情况:供电部门计划投资约34万元改造电力设施。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制定情况。
完成情况:质量标准遵守各专业验收标准;并制定《磴口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及时清醒得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标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深入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民生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