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cjj/2021-0552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城建局 | 文 号 | 103 |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住建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县委《关于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安全屏障专项整改组认真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确保涉及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现制定住建局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统一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保障
为全面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特成立住建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安全屏障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薛 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石 宇(住建局副局长)
刘纪芳(住建局副局长)
梁存杰(住建局副局长)
高建军(征收局局长)
成 员: 陶奋科(办公室主任)
杨东杰(安监站站长)
王星翔(城建股股长)
王 军(村镇股股长)
刘 英(审招办主任)
王 伟(工程股股长)
王 瑞(质监站站长)
张 威(征收办主任)
杨 星(项目办主任)
吴学东(危改办主任)
三、整改任务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艰巨,“十个全覆盖”遗留问题尚未完全消化,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近三年全区政府债务率仍处在红色风险等级附近,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居全国前列。
整改措施:成立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对历年债务进行逐项核对,通过认购资产、审计核减、通过签订展期支付协议等多种措施,完成历年债务化解。严格项目审批及建设资金到位核准,杜绝新的债务发生。
责任人:梁存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二)抓好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减排。强化建筑节能减排。
整改措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示范带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以及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全县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责任人:梁存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四、责任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领导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各项工作逐一明确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制定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层层传导,真正把整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好整改“进度关”、“成效关”,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反馈问题按照整改处置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精准到位。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决不打折扣、搞变通,形成新的矛盾。
(三)规范档案管理。对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个,每个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做到整改工作资料、佐证材料齐全,全程全要素记录整改工作。
(四)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按照整改处置意见,本着“有损追损,有责追责,追损不成必追责”的原则,举一反三,从严查处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