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sfj/2021-0766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十三五”期间,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求实创新,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切实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有效实施“十四五”计划,狠抓落实,充分履职,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
一、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迎接自治区级、市级的检查提前做好准备。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不松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发挥好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在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的社会覆盖面,为深化“平安磴口”、“法治磴口”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人民调解工作
继续巩固和完善各级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库,实行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评审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与综治、维稳、信访、公安、法庭等单位和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平安磴口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确保新法在7月1日顺利落地实施。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程。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对于跨省(区、市)变更居住地、交付接收等情况,要严格审批、做好衔接,确保社区矫正安全。
充分运用好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与反馈工作。要加强与民政局、就业局等单位和当地企业的衔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和教育帮扶等“一体化帮扶”,切实将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好、服务好、转化好,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县重大发展战略,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办案水平。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加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培训工作。要规范律师依法诚信执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要规范公证管理,提升公证队伍综合素质,拓展公证领域,为全县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要扎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
(五)信息化建设工作
加强与司法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应用的工作衔接,为视频会议做好设备准备、网络连接等各项工作,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使用。紧盯司法智能终端(JiPad)和各项业务系统数据录入质量,加强基础数据核对工作,做到“应采尽采,应录尽录”,对发现的数据录入问题要及时的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对重复数据、无效数据进行删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完善性、准确性。加强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扩大“法治内蒙古”、“法治巴彦淖尔”、“法治磴口”微信公众平台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在日常学法中的重要作用。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市司法局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建设新型司法行政机制,推动执法执业效能建设为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着力开发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层次信息。在保持去年原有采用信息量的情况下力争今年下半年在原有的基础上自治区级采用量再突破3篇、市级各媒体突破5篇、县级各媒体突破10篇,全县党政信息排名保持前五名不动摇的稳固地位。
(六)法制工作
一是要加大对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二是要坚持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三是要在坚持工作创新、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四是要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结合当前形势,要提前考虑可能面临诉讼案件增多的因素,积极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方面,形成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二、“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磴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计划在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建设磴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磴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应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计划建筑面积500平米,计划总投资23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应包含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功能区。办公区除设置必要的管理人员办公室外,还应配备独立的档案资料室,用于业务档案和工作台账资料的存放;服务区设置半开放式接待柜台,还应配备适量的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与窗口服务相配套的专门业务用房,便于开展深度法律服务;等候区应与窗口服务区关联设置,方便办事群众在办事窗口就近等候。还应配备智能化设备,包括扫描仪、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服务质量评价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总体目标是有效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增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实现场所建设标准化、职能职责明晰化、执法流程规范化、管理运行科学化、机构队伍正规化。
社区矫正中心场所计划建在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应相对独立、交通便利,能够满足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3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按照“三区九室”的功能设置要求,规划设计社区矫正中心业务功能区域和功能室,做到区域划分合理、功能设置统一,确保社区矫正中心功能设置能够满足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需求。“三区九室”是基本设置要求,有条件的情况下,社区矫正中心需增设图书阅览室、心理宣泄室、社区服刑人员习艺室、临时安置宿舍、法治宣传室等功能室。
(三)磴口县渡口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补隆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计划在苏木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
磴口县渡口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计划建在磴口县渡口镇。工作站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建筑面积24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3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应设立开放式的服务厅,按照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基本职能,设立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场所。应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座机电话、一体机(打印、复印、传真、扫描)等办公设备,办事椅、休息椅等便民服务设施。
磴口县补隆淖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计划建在磴口县补隆淖镇。工作站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建筑面积24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3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应设立开放式的服务厅,按照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基本职能,设立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场所。应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座机电话、一体机(打印、复印、传真、扫描)等办公设备,办事椅、休息椅等便民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