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ggzyjyzx/2021-0890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5 |
根据《磴口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对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原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情况
(一)机构综述
根据磴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第五次编委会议纪要精神,我中心于2015年1月成立,为县政府直属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全额财政拔款。撤销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县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中心、核减县国有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资产交易职能和县国土局的国土资源交易职能,上述撤销单位的职能由新设立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2019年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归为磴口县政务服务局二级单位。
(二)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的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及其他集中交易事项。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收集、储存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专业人员信息等信息咨询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备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内设机构
内设综合部、政府采购部、工程及资源交易部3个部室。
(四)人员情况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4】3号)文件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事业编制14名。编制及工作人员从财政(国资局1名、采购中心5名)、住建(招标办4名)、国土(业务中心1名)等核销相关职能的部门核减编制后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从其他事业单位调整3名事业编制划入,划转人员身份保持不变,机构改革前中心实有在编工作人员11名。
二、重新组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交易服务。
2.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受理依法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见证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
3.为进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业务咨询、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告(公示)、发放交易见证书(成交通知书)等标准化服务。
4.提供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
5.建设、运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
6.为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托管各类项目交易保证金。
7.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文字、音像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8.做好交易项目的数据统计与应用、交易数据推送工作。
9.记录参与各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秩序。
10.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磴口县政府采购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会务、保密和宣传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党建、人事、纪检、财务、后勤保障、老干部等工作。
2.政府采购股。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政府采购开评标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 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3.工程及资源交易股。承担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承担纳入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登记、场地安排、交易见证、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开评、评标现场服务、交易过程的资料归档、数据统计等服务工作。
4.运行服务股。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场地的运行与保障服务;承担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综合专家库、交易主体库及信用信息库的运行维护;承担中心终端设备、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运行维护;保存和动态收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数据和资料。
(三)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1名;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