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k_zwfwj/2021-0935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县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1〕4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落实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按月调度制度,现将工作任务台账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
为加强工作调度,县各有关部门每月8日前,将工作任务台账加盖公章(见附件1)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局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kxzwfwj@163.com。其中,台账中“推进落实情况”逐一填报以下内容:1、国家、自治区上级部门是否出台具体改革实施细则;2、本部门是否落实具体改革举措,累计形成的改革案例数量;3、本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共享情况;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5、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要建立日常联络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于9月6日前将本部门分管领导和日常联络人(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
dkxzwfwj@163.com 联系人:张天元 朱嘉琦 4234511
附件1:“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2:“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联络名单
磴口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