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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xfj/2021-0104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信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2
杭锦后旗信访局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信访局 发布人:付 欢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量:29 字体: 大 中 小

杭锦后旗信访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中央、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旗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旗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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