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bz/2021-1089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陕坝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日前,内蒙古出台文件,对做好“双减”背景下教师关心关爱的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校最晚于2022年春季学期起建立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
内蒙古明确,“弹性上下班”以学校统筹安排为主、教师个人调节为辅。教师在完成固定的工作时长、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每周至少安排1次半天弹性休假,也可适当提前离校或推迟到校,与当地早晚高峰时间错时上下班。课后服务应设立AB岗制度,让教师在课后服务过程中能有效交替上岗,方便教师应急调整时间。各地各校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实施“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安排教师的学习、备课和休息时间,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
同时,内蒙古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把关心关爱教师作为德政工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打造教师关爱平台。在落实“双减”任务中,各地各校不断充实课后服务力量,积极探索通过聘任退休教师、家长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方式,广泛聚合各类资源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缓解教师负担过重等问题。
此外,内蒙古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教师课后服务待遇,着力减轻教师额外负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搭建“双减”工作教师反映问题平台,让教师的心声与诉求有处可留。要全力开展教师暖心工程,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