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czj/2021-1189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杭锦后旗财政局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牧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综合股、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政法股、镇财政管理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经济贸易股、国有资产管理股 、政府采购办公室、绩效管理和监督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拟订本旗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旗与镇,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本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 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3. 负责管理旗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全旗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本旗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旗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旗本级预决算公开。
4. 研究拟订旗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报批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 5.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 组织制定全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旗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8.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9.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0.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本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本旗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市和旗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各镇、太阳庙农场预算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镇、太阳庙农场的财务活动。
12. 牵头编制旗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旗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3.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旗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14.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实施全旗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指导全旗各镇、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旗本级企业的国有资产。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15.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处置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以及监管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改制、破产、产权转让和股权转让以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债方案的审核事项。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区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的评级授信制度,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了解掌握全区金融运行情况,重点掌握金融对全旗经济支持情况的动态信息。承担对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农业保险相关财政财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17. 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8. 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 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有关职责分工
(1) 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会同杭锦后旗税务局等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与杭锦后旗税务局共同上报。旗财政局会同旗税务局等部门组织税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起草工作,与旗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旗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旗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旗税务局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锦后旗财政局预算包括:杭锦后旗财政局本级预算和杭锦后旗会计管理局事业单位预算。
(一)杭锦后旗财政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旗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事业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111人、实有95人、退休51人,遗属4人。
(二)杭锦后旗财政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杭锦后旗财政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 1 | 杭锦后旗财政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2 | 杭锦后旗会计管理局 | 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78.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1万元, 下降0.7%,减少主要是由于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及地方政府号召大力缩减经费开支。支出预算1178.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减少8.71万元,下降0.7%,减少主要是由于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及地方政府号召大力缩减经费开支。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7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78.78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78万元,占比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78.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88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公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3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等相关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4.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1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0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上涨44.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均为0 。
2、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减少6.6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万元,下降5.41%。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万元,增加57.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下乡次数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79万元,比上年减少5.31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相应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削减控制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7.1万元、印刷费8.45万元、水费3.73万元、邮电费3.66万元、取暖费3.77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0.3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13.0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中2辆已交回公车平台,2辆用于一般事务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郝军 联系电话:0478-665045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