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hz/2021-1234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沙海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全面评估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近期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相关站办所对全镇10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实地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整治村庄周边环境卫生。以整治村庄周边公共区域、主次道路两侧、大小渠沟、排干内的垃圾和杂物为主,做到道路两侧渠沟、排干内外干净整洁,无随意丢弃垃圾、衣物、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渠沟、排干水质干净、无污染物、漂浮物、岸边无垃圾。
(二)整治村庄内环境卫生。清理村庄内农户房前屋后、大小巷道、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污水、建筑垃圾、柴草、粪堆,以及随意摆放的农机具等,及时清运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村内大小巷道干净无积土、无牛羊粪便,农户房前屋后、绿化带内无散乱垃圾,农机具摆放整齐。
(三)整治集镇环境卫生。清理集镇内垃圾死角、街道散乱垃圾、商铺前乱堆乱放,做到街道、铺面干净整洁,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内垃圾日产日清。
二、督查方式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站办所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通过实地督查、暗访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专项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具体督查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激励和问责
(一)压实督查责任。除督查内容外,专项督查组还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做到督查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促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开展。
(二)落实奖惩机制。人居环境治理实行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奖惩机制,每2个月由专项督查组对各村人居环境打分排队,对排名靠前的2个村均奖励500元,排名靠后的2个村均惩罚500元,每2个月兑现一次。对连续2次(四个月)排名靠后的2个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促动保洁工作常态化运行。同时,凡在区、市、旗督查、暗访中被通报批评1次的村惩罚500元;获区、市、旗通报表扬的村奖励5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各村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列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紧盯问题不放松,彻底整改保质量。
(二)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各村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加强集镇、村庄、院落、交通干道、渠沟排干等部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各村要根据农户环境卫生保洁情况,开展“美丽庭院”、“精把媳妇”等评比打分活动,年终评出“美丽庭院”、“精把媳妇”人选,给予表彰奖励。
(三)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尤其要组织群众彻底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不断完善保洁员、公益岗人员、党员、志愿者、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