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wtlygdj/2021-125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是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文化艺术股、体育股、文物保护管理股(所)、文化市场管理股(审批办)、旅游广电股;二级单位科级建制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旅游服务中心;股级建制有:文化馆、图书馆、乌兰牧骑。
(一)办公室(党群办公室)
职能职责:拟定杭锦后旗全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规章计划;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具体承办机关党委的党务工作;组织、监督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和素质提高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进行管理。
(二)文化艺术股
职能职责:拟定杭锦后旗全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旗艺术研究、艺术教育和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公益性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三)体育股
职能职责:负责指导开展杭锦后旗全旗体育活动,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体育比赛备战和参加工作;组织协调全旗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旗级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四)文物保护管理股(所)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全旗境内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的日常保护与管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文物违法案件的管理和处罚。
(五)文化市场管理股(审批办)
职能职责:突出维护文化市场稳定,强化文化市场安全及法治教育,不断提高经营业主依法经营,群众安全娱乐的意识。文化市场管理股、审批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旗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管理文化体育、文艺演出、美术品经营;负责全旗文化市场各经营场所的审核、证照发放、延续、注销等工作。
(六)旅游广电股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杭锦后旗全旗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引导旅游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按规定审核旅行社资格,并指导其业务工作。负责全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审核、上报、年检工作;指导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全旗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监督审查旗级台自制节目;指导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对全旗卫星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包括广告)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旗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能职责:行使文化管理、文物保护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行使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行使广播影视管理、互联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行使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
(八)旅游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旗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2)管理全旗性重大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进,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工作。(3)认真开展全旗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全旗旅游资源的调查统计、开发利用与相关环境保护工作。(4)编制全旗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旗旅游开发项目的管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旅游业。(5)承担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6)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行行业监管、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旗旅游行业协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7)组织、指导全旗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旅游人才规划。(8)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9)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组织开展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宣传促销活动。
(九)图书馆
职能职责: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十)乌兰牧骑
职能职责:(1)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精神食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推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每年为群众演出要在100场次以上;(2)把服务群众和引领群众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党的政策、传递党的声音,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的正能量;(3)开展对乡镇、社区、村、业余文艺团体等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的文化文艺辅导,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壮大民间文艺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文化文艺创新创造活力。(4)依托各类基层文化阵地,围绕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繁荣基层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先进文化成风化俗、引领时新。(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广泛吸取民族民间文化丰富营养,推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浓郁民族特色、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文艺精品,推出易于传播、轻便灵活的文艺剧(节)目。每年至少推出一台自编自演为主的文艺剧(节)目。(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把优秀经典剧目、优秀节目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