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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edqz/2021-1278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二道桥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9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各站办所职能
发布单位:二道桥镇 发布人:高 锋 发布时间:2021-12-29 点击量:5 字体:

1、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负责干部、人才、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

2、共青团委员会

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3、武装部

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镇、村内所属村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预备役工作:做好镇、村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我镇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兵役工作:严格按照《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国防有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做好镇域镇、村内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潜力动员调查及军地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负责本镇、村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 协助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完成地方党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妇女联合会

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5、民政办、残联

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村委会的建设;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做好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及时开展各项拥军优属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优抚款;定期组织救灾募捐活动,定期发放救济款,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解决贫困户的生活困难;集中供养安排,专人负责五保老人的衣、食、住、行,并丰富其精神生活;对分散供养者按期及时进行慰问,发放米、面及财物。 按有关各项条例规定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认真做好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残疾人不同情况,在帮扶措施上给与优先或照顾;并采取纳入“低保”供养、救不、补助等办法,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6、社保办

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保险金的收取工作; 宣传服务;失业登记 ;开展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基础性社会保障服务 ;配合开展基层劳动监察工作 

7、医保办

办理各类医疗补贴;协助交纳合作医疗;征收兜底医疗保险

8、退役军人管理站

业务受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

9、统计站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统计。  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县—镇—村(居)委会—企业统计链。  负责组织实施镇、村内国家、省、市、县统计局布置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负责搜集、整理、上报镇、村内的统计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维护好基本单位名库录。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10、财政所

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旗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

11、经管站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负责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经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12、应急、环保、安全生产站

负责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二道桥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负责全镇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专项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应急资源。负责组织综合应急演习,协助镇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提出镇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 

13、就业所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14、水管站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水 研究拟定全镇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监督全镇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积极做好全镇水利工程的规划和上报,编制农村安饮项目库,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并组织开展好已经申请成功的水利工程项目。 

15、土地、危改、乡村建设规划办公室

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按有关规定做好镇、村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传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工作;  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  负责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镇总体发展规划要求,进行危旧房改造。从事危旧房改造活动中的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建立危旧房改造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危旧房改造工作。

16、农村基础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组织本镇集镇总体规划及各行政村委会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负责集镇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集镇管理,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本镇规划建设的管理,按时编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资料。完成旗、镇政府交办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其他工作。 

17、扶贫工作站

贯彻执行中央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团地区的科技进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18、农牧和科技站、气象站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承担本辖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19、小公路管理站

负责镇、村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宣传,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依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农机等职能部门依法授权委托执法管理的权限范围。加强镇、村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管控,做好本镇、村内农村公路、车站、人行索桥等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负责及时查处镇、村公路、乱堆、乱放、乱建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公路控制区建(构)筑物管理,加强车辆超载源头管理,强化路政、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0、爱卫办、计划生育办公室、文化旅游工作站

以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为宗旨,负责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节育环置取,生育指导与咨询,人工与药物流产,对计生政策和避孕节育知识技术宣传。配合开展旗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

以组织群众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公共卫生保障的宗旨。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站管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旗直卫生事业单位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1、林业工作站

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认真做好年度造林规划,提出重点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及造林技术规程,检查绿化实绩,及时总结绿化成果。努力做好林果新技术新品种在全镇的推广工作,指导做好林果生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果。 及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和成果报送;认真做好技术承包和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科技指标。负责审查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申请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2、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表镇政府依法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代表镇政府履行市政府赋予的在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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