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hz/2021-1287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沙海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低保申请条件】
1. 沙海镇户口
2. 根据杭锦后旗家庭收入公式计算,人均年收入低于5478元的可以纳入低保,高于此标准的不能纳入低保。
3. 不能整户纳入低保的低收入家庭,如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重病患者可以按“单人户”的形式纳入低保。其中“重病”按照旗民政局发布的文件中规定的重病处理。
【低保申请材料】
1. 户内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病情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如有残疾复印残疾证。
【低保申请流程】
个人准备好材料——到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预审通过后,把材料交到镇里进行信息比对——比对信息返回后,按照信息中的财产记录核算家庭收入——家庭收入符合低保标准的户,村委会开会研究、公示——提交镇里开会、公示——提交民政局审批——民政局走访入户调查——民政局下达批复——当月发放低保金
【低保注意问题】
1. 所有低保户的低保金均按照差额发放。比如家庭收入3000元,与低保标准5478相差2478元,那么此户发放2478元/年,每月发放206元。
2. 每月低保金基本在当月1日-5日发放,如果这五天遇有假期,发放日期顺序后延。
3. 根据民政局指示发放电价补贴、物价补贴。如有发放,本小程序会及时发布通知。
4. 沙海镇每年都对所有低保户进行核算,对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