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czj/2021-1349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内财综函〔2020〕750号)》文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积极推进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新局面,现将启动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为保障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平稳、有序开展,2021年10月29日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利用腾讯会议软件采用远程会议的模式,召开了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启动会。
各旗县(区)财政局财政电子票据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直各非税执收单位、旗县(区)所有执收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局负责协调我旗各执收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推进,准确高效完成基础数据集收集等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实施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同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运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